靖宇县伟龙花卉培育基地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汤伟龙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20622MA15902C3X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靖宇县靖宇镇东一道街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靖税罚〔2024〕9号
你(单位)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所属期2008-07-01至2018-12-31按月申报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2019-01-01至2023-12-31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2008-01-01至2023-12-31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未按期进行申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行为,共计162个申报期未申报。受疫情影响,对于2020-01-01至2020-12-31、2022-01-01至2022-03-31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2019-01-01至2019-12-31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未申报信息免于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征管法》第八十六条规定,“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五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对于2008-07-01至2018-12-31按月申报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2019-01-01至2019-09-30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2008年01-01至2018-12-31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的未申报信息不予处罚。
罚款320.00
3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靖宇县税务局
2024-04-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