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俊发家庭农场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倪克俊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41525MA8QUHRX7J | 所属地区:安徽省 |
| 企业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但家庙镇观音岩村六房院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霍市监处罚〔2025〕187号
2025年1月5日,当事人与安徽珍然食品有限公司达成口头协议,为当事人代加工“俊九峰土蜂蜜”25kg,规格:500g/瓶,即50瓶。后于2025年3月16日正式签订《蜂蜜委托生产加工协议》。该产品标签正面标注有“产品名称:俊九峰土蜂蜜,商标:俊九峰,委托商:霍山县俊发家庭农场,被委托商:安徽珍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许可证编号:SC12634152505603,净含量:500g,执行标准:GB14936,生产日期见喷码”,喷码日期为2025年1月5日,背面标注有“营养成分表”等。其中40瓶由当事人于2025年4月26日以86元/瓶的价格销售至六安睿鸿商贸有限公司,现有28瓶被金安区市场监管局扣押。剩余10瓶倪克俊称以100元/瓶自售,无法召回。上述蜂蜜货值金额共4440元。当事人销售至六安睿鸿商贸有限公司的蜂蜜,在2025年6月17日由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六安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抽检过程中,“俊九峰土蜂蜜”经抽样检验,嗜渗酵母计数项目不符合GB14963-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蜂蜜》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被抽检蜂蜜的不合格原因是安徽珍然食品有限公司为当事人在代加工蜂蜜过程中夹层锅温度不达标导致的。另外,当事人有《营业执照》,但销售蜂蜜未按照规定提交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备案信息。
1;没收违法所得肆仟肆佰肆拾元。
0.00元
霍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