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广州市汇龙志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梁志华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40101MA9W0P4733所属地区:广东省
企业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鹤龙街细彭岭路10号B106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4-24
(2024)粤0111民初8532号
广州星王数字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市汇龙志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穗云(消)综执罚字﹝2025﹞鹤龙255号
2025年11月6日,我街执法人员到广州市汇龙志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其办公场所正门出口处在占用疏散通案件简要道,安全出口,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的规定,按照《广东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01-5,你单位属于减轻档次。本机关(单位)决定对广州市汇龙志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
5000.00元
广州市白云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5-12-08
2
粤穗交运罚﹝2024﹞3(2024)08160001号
2024年05月28日,我单位执法人员在广州市白云区鹤龙街细彭岭路10号进行日常稽查,发现当事人广州市汇龙志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有未按照规定上传停车信息数据行为。以上事实,有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询问笔录、委托材料、现场笔录、营业执照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其他材料、送达地址确认书等证据为证。
处以五千元罚款
5000.00元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10-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