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镇江新区丁卯日聚佳百货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经营异常 6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冯国吉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21191MA1ULKHE83所属地区:江苏省
企业地址:镇江新区丁卯楚桥路76号文化馨园7幢101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镇烟处〔2025〕第210号
2025年7月30日,江苏省镇江市烟草专卖局行政执法人员经出示证件,表明来意后,在当事人冯国吉的主动配合下,依法对江苏省镇江新区丁卯楚桥路76号文化馨园7幢101号,冯国吉经营的镇江市新区丁卯日聚佳百货超市(321101108775)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在其经营场所柜台与用于存放卷烟的纸箱内查获:云烟(软珍品)3条、云烟(软如意)2条、黄山(新制皖烟)2条、黄金叶(乐途)3条、黄山(红方印细支)2条、白沙(硬天天向上细支)1条、黄鹤楼(软蓝)1条、利群(新版)14条,共计8品规28条卷烟。上述卷烟条盒外包装上烟草专卖追溯标识与镇江市新区丁卯日聚佳百货超市持有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证号不符。现场当事人无法提供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有效凭证。经现场初步判断,以上卷烟外包装印刷字迹清晰,玻璃纸光滑,色泽自然、鲜艳。整个检查过程当事人在场。经本局主管领导批准后,执法人员对上述卷烟采取了先行登记保存和抽样取证措施,抽样取证的物品送江苏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鉴定,其余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存放于江苏省镇江市烟草专卖局先行登记保存物品仓库。
按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卷烟总额(¥4600)的10%罚款,计人民币陆佰叁拾陆元捌角(¥460元)。
636.80元
江苏省镇江市烟草专卖局
2025-12-22
2
镇烟处【2023】第11010120号
2023年8月14日,江苏省镇江市烟草专卖局行政执法人员出示证件后,说明来意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法对位于江苏省镇江市新区丁卯楚桥路76号文化馨园7幢101室,冯国吉经营的镇江市新区丁卯日聚佳百货超市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在其经营场所的货架及货柜内查获:南京(十二钗薄荷)9条、黄鹤楼(硬奇景)3条、南京(精品)4条、南京(紫树)2条、黄鹤楼(软雅韵)2条、贵烟(跨越)4条、利群(楼外楼)2条、黄金叶(小黄金)4条、利群(夜西湖)5条、苏烟(五星红杉树)2条、钻石(荷花)2条、利群(硬)7条、利群(软长嘴)3条、云烟(小熊猫家园)4条、红旗渠(芒果)3条、黄金叶(乐途)8条、黄金叶(小目标)4条、玉溪(软)4条、云烟(软珍品)6条、红旗渠(新版银河)2条,共计20个品规卷烟80条。上述卷烟条盒外包装光滑平整,印刷字迹清楚,部分卷烟外包装上的烟草专卖追随标识被人为损毁,部分卷烟烟草专卖追随标识可识别“NJYC3201*、SZSY640202*”等字样。上述卷烟外观包装字迹清晰、色泽鲜艳、外包装无破损,卷烟商品烟草追溯标识等具有真品卷烟特征。整个检查过程当事人全程陪同。经本局主管领导批准后予以先行登记保存。执法人员对上述卷烟采取了先行登记保存和抽样取证措施,抽样取证的物品送江苏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鉴定,其余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存放于江苏省镇江市烟草专卖局先行登记保存物品仓库。执法人员对现场及涉案物品进行了拍照,执法过程全程录像。
按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卷烟总额(¥14544元)的10%罚款,计人民币壹仟肆佰伍拾肆元肆角(¥1454.4元)。
1454.40元
江苏省镇江市烟草专卖局
2023-10-31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1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1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3-07-01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镇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2-07-01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镇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
2021-07-01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镇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6
2021-01-01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镇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