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高塘镇杨庙东北人家便利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吕爱芝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41221MA2U6W4037 | 所属地区:安徽省 |
| 企业地址:临泉县高塘镇杨庙大桥东200米路南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临市监处罚〔2024〕522号
经查,当事人吕爱芝经营的临泉县高塘镇杨庙东北人家便利店开业时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2023年3月2日当事人从临泉县智恒食品配送部购进该批“乐虎”维生素能量饮料(标示生产商:马鞍山达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30103;保质期:12个月;净含量:500ml),数量:3件,每件24瓶,进货价90元/件,销售价5元/瓶。截止2024年2月4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批“乐虎”维生素能量饮料4瓶摆放店内冰柜里待售,并被执法人员发现采取扣押强制措施。经调查,当事人提供出该食品的进货票据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和许可证信息,当事人履行了食品进货查验义务,案发后,当事人积极配合执法人员调查取证,至案发时止,由于当事人未制作销售台账,无法认定违法所得,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货值金额20元,当事人对以上事实供认不讳。
1;罚款贰仟元; 2;没收超过保质期的“乐虎”维生素能量饮料4瓶(标示生产商:马鞍山达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30103;保质期:12个月;净含量:500ml)。
2000.00元
临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2-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