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天津市长湖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0+裁判文书 10+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邢波注册资本:210.000000万美元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037178823709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与长湖路交汇处东南角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6-23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2
2025-02-13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3
2024-08-23
劳动争议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4
2024-08-22
劳动争议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5
2024-08-22
劳动争议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6
2024-08-22
劳动争议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7
2024-08-20
劳动争议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8
2024-08-20
劳动争议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9
2024-08-20
劳动争议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10
2024-08-19
劳动争议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4-04
2022-10-19
(2022)津0103民初1873号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
张**、天津市长湖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2241.84元
民事案件
2
2021-12-29
2021-11-10
(2021)津02民终7249号
劳动争议
杨**、天津市长湖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21-06-07
2021-06-01
(2021)津02民终4320号
买卖合同纠纷
简**、天津市长湖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1-05-20
2021-04-20
(2021)津民申1021号
买卖合同纠纷
简**、天津市长湖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1-04-21
2020-08-24
(2020)津0103民初7058号
买卖合同纠纷
曹**与天津市长湖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6
2021-04-21
2020-08-24
(2020)津0103民初7056号
买卖合同纠纷
曹**与天津市长湖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7
2021-04-21
2020-08-24
(2020)津0103民初7057号
买卖合同纠纷
曹**与天津市长湖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8
2021-04-01
2021-03-17
(2021)津民申61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市长湖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简**买卖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0-12-31
2020-12-24
(2020)津民申2169号
买卖合同纠纷
简**、天津市长湖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20-12-24
2017-08-17
(2017)津0103民初888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回**与天津市长湖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006.8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西市监处罚﹝2024﹞197号
一、当事人销售的青花鱼盐烧、食芝铺火锅年糕、雪瑞吉年火锅年糕、深海日记蒜蓉粉丝半壳扇贝、荟尚三文鱼虾滑蛋饺、鸿雁南瓜蛋糕均为其总公司济南历下大润发商贸有限公司调拨。当事人销售的三袁松花鸭皮蛋为其与天津亿诚永兴商贸有限公司联营模式,由天津亿诚永兴商贸有限公司自主配货。二、当事人提供其2023年5月15日至2024年3月30日青花鱼盐烧的进销存记录,至2024年4月1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当事人共销售青花鱼盐烧89包,销售价格为29。9元/包。当事人销售的青花鱼盐烧标签标注产品类型为速冻调制生制品,执行标准为SB/T 1037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行业标准 速冻调制食品),该标准为行业标准。该标准中: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GB192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面米制品》。GB19295为国家强制标准,该标准中: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速冻面米和速冻调制食品。因上述青花鱼盐烧标注为速冻调制生制品,在执行SB/T 10379时,也应该符合GB19295标准的要求。在GB19295标准中:4。1标示 产品标识应注明速冻、生制或者熟制、即食或非即食,以及烹调加工方式。当事人销售的青花鱼盐烧未标注即食或非即食。上述行为满足销售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的构成要件。
没收青花鱼盐烧31包。
0.00元
天津市河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22
2
津西市监处罚﹝2024﹞19号
当事人总公司济南历下大润发商贸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27日从广州智仁商业集团购进纯味藕粉5箱(1*420g*16袋),后于2023年9月6日向当事人调拨“智仁”纯味藕粉(净含量/规格:420克(内装21小袋))48袋,生产日期为2023/08/05。当事人购进上述藕粉后在店内销售,销售价格为29。1元/袋。2023年12月8日向抽检机构售出12袋,销售价格26。9元/袋。经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检验,上述藕粉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19640-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冲调谷物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至2023年12月21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当事人共售出抽检批次藕粉36袋,剩余12袋尚未销售,经请示局负责人批准,执法人员对尚未销售的藕粉采取扣押行政强制措施。当事人能提供上述藕粉的进销存记录、统一配送企业的进货票据、生产者资质证明、检验报告等,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上述行为满足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行为的构成要件。本案货值金额1370。4元,违法所得1021。2元。
依法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智仁”纯味藕粉12袋。
0.00元
天津市河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2-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