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阳市玉阳老字号熟食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汪清芳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0582MA4ADR630A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当阳市玉阳南正街集贸市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当阳市监处罚〔2026〕14号
当事人使用的电子计价秤,在当阳市玉阳办事处南正街集贸市场一楼NP149摊位用于其本人经营场所内卤制品贸易结算。该电子秤商标为友升牌,型号:ACS-30电子计价秤,生产厂家:永康市友升衡器有限公司。当阳市计量检定测试中心工作人员依据《JJG539-2016 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对该秤进行检定,发现该电子计价秤具有作弊功能。2025年12月19日经当阳市计量检定测试中心检定人员现场计量检定,确定该电子计价秤使用人员可通过操纵器具的显示面板功能键人为控制称重的计量示值,开机后输入“5”,按“去皮”功能键即进入作弊功能,加载标准砝码2kg分别按显示面板功能键“M1”键显示2.1kg、按“M2”键显示2.2kg、按“M3”键显示2.3kg、按“电压”键显示2.4kg、按“防抖”键显示2.5kg、按“计数”键显示2.6kg,关机重启后,可以恢复真实称量性能。2025年12月29日收到当阳市计量检定测试中心出具《检定结果通知书》(证书编号:力字第2025-5-011号),检定结论为不合格。当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检定结果告知书》(当阳市监检鉴结[2025]16号),并告知了当事人应享有的复检权力,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申请复检。
当事人使用该具有作弊功能的电子计价秤销售卤制品,通过微信、支付宝、现金三种方式收款,没有销售记录,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制造、销售、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的单位和个人,没收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对个人或者单位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上述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
1、没收不合格电子秤(商标为友升牌,型号ACS-30)1台;
2、罚款1000元。
1000.00元
当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