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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一品大家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孙俊楠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30111MA6K76NA9J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世纪城金源大道1号中国东盟国际商品交易中心一区居然之家家居建材市场昆明金源店1-B008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19-07-15
(2019)云0102民初823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唐*
云南一品大家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2
2019-06-18
(2019)云01民终4304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朱**
云南一品大家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19-06-17
(2019)云0114民初110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李**
云南一品大家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
4
2019-06-05
(2019)云0114民初109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刘**
云南一品大家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9-07-04
(2019)云0114民初109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刘**
云南一品大家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
2
2019-03-31
(2019)云0114民初110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李**
云南一品大家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
3
2019-03-21
(2019)云0114民初109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刘**
云南一品大家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
4
2019-02-26
(2018)云0114民初3317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朱**
云南一品大家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
5
2018-09-18
(2018)云0114民初3317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朱**
云南一品大家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1-19
2020-07-07
(2020)云0102执2737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唐*、云南一品大家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0-11-11
2020-11-03
(2020)云0114执1151号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李**、云南一品大家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0-07-01
2019-06-19
(2019)云0114民初110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李**与云南一品大家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20300.00元
民事案件
4
2020-01-06
2019-07-15
(2019)云0102民初823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唐*与云南一品大家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67819.00元
民事案件
5
2020-01-02
2018-12-11
(2018)云0114民初3317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朱**与云南一品大家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259.00元
民事案件
6
2020-01-02
2019-12-18
(2019)云0114执1179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朱**、云南一品大家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19-10-25
2019-06-10
(2019)云0114民初109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刘**与云南一品大家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78974.60元
民事案件
8
2019-08-02
2019-06-18
(2019)云01民终4304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朱**、云南一品大家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19-02-21
2019-01-07
(2018)云0103民初8106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许*与云南一品大家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22838.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昆官处罚〔2024〕411号
经查,当事人于2016年08月04日经市场监管部门核准登记设立,现企业状态为成立。期间,因未按规定报送并公示2019-2023年度年报,被系统自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同时又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被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对当事人未按规定报送2019-2023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吊销营业执照。
0.00元
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04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07-10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3-07-1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2-07-07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1-07-1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
2018-09-07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