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兴宾区北二杨铭宇黄焖鸡米饭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定康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51302MA5QKQHE2E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广西来宾市兴宾区北二路227-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兴市监处罚〔2025〕167号
经查明,因当事人疏于管理,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态进行检查,导致油炸腐竹等3个品种3批次共3袋(瓶)的食品超过保质期后仍与其他有效期内的食品混合摆放处于待使用状态。上述涉案食品具体信息:(1)油炸腐竹(外包装标识生产单位:柳州市福冠来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单位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南区西鹅乡山头村民委员会旁钢架结构厂房,生产日期:2025年01月16日,保质期:常温储存15天,0℃-5℃储存30天,净含量:4.5kg),数量:1袋,购进单价76.47元/袋,已开封使用,剩余2.9kg,至案发时已超过保质期42天,货值金额49.28元;(2)莲花味精(外包装标识生产者: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项城市莲花大道18号,生产日期:20210101,保质期:三年,净含量:2千克),数量:1袋,购进单价:10元/袋,已开封使用,剩余0.69kg,至案发时已超过保质期1年3个月13天,货值金额3.45元;(3)雪花啤酒(生产单位:华润雪花啤酒(黔南)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龙里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生产企业:20240204,保质期:360天,净含量:330ml),数量:1瓶,购进单价:3元/瓶,至案发时已超过保质期38天,货值金额3元。综上,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货值金额为55.73元。
又查明,当事人在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的情况下,于2025年1月16日在淘宝平台柳州市福冠来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店铺购进油炸腐竹,莲花味精和雪花啤酒因购进时间久远,无法提供其进货票据、供货商信息、具体购进时间。因当事人经营上述涉案产品未制作使用记录和销售记录,无法查清超过保质期后具体使用及销售情况,故无法核实违法所得。
再查明,当事人2025年3月14日收到我局下达的《责令改正通知书》后,立即对店内食品开展全面检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学习,并提交了《整改报告》。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三)项、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建议对当事人处以下行政处罚:
1.警告;
2.罚款2000元。
2000.00元
兴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16
2
兴市监处罚〔2023〕30056号
当事人经营上述超过保质期的拌饭烧椒酱(半固体调味酱),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小餐饮经营活动不得有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行为。”即第十五条第(一)项 “食品小作坊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用非食品原料、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或者经营上述食品;”的规定,构成了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有效健康证明,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四款“小餐饮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小餐饮登记证、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食品安全相关信息。”的规定,构成了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明等食品安全相关信息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采购上述超过保质期的拌饭烧椒酱(半固体调味酱)时,未索取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项“小餐饮经营活动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其来源明确并符合有关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构成了采购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的违法行为。
1.警告;
罚款2000元。
2000.00元
来宾市兴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