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恒泰新材料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吴强 | 注册资本:10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40522MA2W9PJWXE | 所属地区:安徽省 |
| 企业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县陶厂镇恒泰大道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马﹞应急罚﹝2026﹞非煤-1号
你公司作为地下矿山生产企业,在2024年9月7日零时起至2025年3月31日二十四时止期间未为职工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且应投保未人数超过10人,在此期间组织人员开展井下生产作业,并于2025年3月30日发生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相关保单书证、相关人员任职文件,以及《恒泰公司未按期续保安责险问题说明》等证据材料在卷佐证,证据材料之间能够互相印证。
决定给予人民币91000元(玖万壹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91000.00元
马鞍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6-02-25
2
﹝马﹞应急罚﹝2025﹞3.30事故-7号
未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井下爆破作业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不力,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不认真、不扎实,未及时消除作业人员违规操作等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处人民币陆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600000.00元
马鞍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5-09-01
3
﹝马﹞应急罚﹝2025﹞非煤-3号
2025年7月2日,安徽省恒泰新材料有限公司井下-442下井口动火作业票(编号NO:HTDH2025-7-7):存在的风险、动火作业现场条件验收情况和动火作业完工验收情况均未按规定填写完善,安全管理人员张全会未在施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一栏签字,且姜涛(施工现场负责人)15:41离开动火现场,而动火作业实际完成时间为7月2日18:40。 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动火作业票(NO:HTDH2025-7-7)、《恒泰公司动火作业管理制度》,以及机运部考勤表:《恒泰公司机运管理部管理人员-姜涛》等证据材料在卷佐证,证据材料之间能够互相印证。
警告、并处人民币20000元(贰万元整)罚款
20000.00元
马鞍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5-08-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