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县韩园萍农资经营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韩园萍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50921MA5NBDD56B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容县六王镇六王圩六槐路口右边陈盛如铺面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容农(肥料)罚[2023]2号
2023年3月13日,容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黄明达、刘汉坤、涂建珍、陆延新等四人经出示执法证件后,在当事人韩园萍的陪同下依法对位于容县六王镇六王圩六槐路口右边陈盛如铺面的容县韩园萍农资经营部进行检查,检查时,发现该农资经营部经营有微量元素水溶肥料(硼镁铁锌肥)25件+3包(规格:4kgx6包/件),该肥料产品标称湖南邵阳顶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商标:顶盛;农业部登记证:农肥准字1359号。
经执法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官网查询,上述微量元素水溶肥料(硼镁铁锌肥)未能查到与该肥料登记证相关一致的信息。
容县韩园萍农资经营部经营微量元素水溶肥料(硼镁铁锌肥)的行为,违反了《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实行肥料产品登记管理制度,未经登记的肥料产品不得进口、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得进行广告宣传。肥料生产者生产大量元素水溶肥料、中量元素水溶肥料、微量元素水溶肥料、农用氯化钾镁、农用硫酸钾镁的,应当向农业农村部备案”的规定,涉嫌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产品,予以立案查处。
依照《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生产、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产品,由县级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0元以下罚款”的规定;同时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该案违法情节属“一般”;认定标准在“货值金额五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幅度;处罚内容“警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不含本数)2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3000元以上(不含本数)6000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违法所得的计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的规定,本机关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产品,并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
一、警告。
二、 没收违法所得捌仟贰佰零肆元整 (¥8204.00元)。
三、处违法所得捌仟贰佰零肆元(¥8204.00元)的1.4倍罚款,即罚款壹万壹仟肆佰捌拾伍元陆角(¥11485.60元)。
以上罚没款合计壹万玖仟陆佰捌拾玖元陆角(¥19689.6元)。
11485.60元
容县农业农村局
2023-04-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