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曲县曲告纳加油站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大财 | 注册资本:26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23023MA72KM5P7U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甘南州舟曲县曲告纳镇丁字河口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甘南)应急罚﹝2025﹞07号
2025年9月26日,甘南州应急管理局在开展国庆中秋节前危险化学品专家指导和执法检查时发现,舟曲县曲告纳加油站有限责任公司存在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职的违法行为,且现场存在两条重大事故隐患(一是室内紧急切断装置故障,室外未设置紧急切断装置;二是液位报警仪与管道渗漏报警装置均为接入不间断电源)经调查取证,违法情况属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
责令停产停业;处人名币40000元(肆万元整)罚款。
40000.00元
甘南藏族自治州州应急管理局
2025-11-19
2
甘州税稽二罚﹝2025﹞12号
其他违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规定,对你公司少缴增值税27984.16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39.92元,印花税498.15元,房产税5448.78元的事实定性为偷税,拟处以上少缴税款34071.01元50%的罚款17035.51元。
17035.51元
国家税务总局甘南藏族自治州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5-11-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