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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煌盛祥食品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白炳南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10782MACJP8WQ0Y所属地区:河南省
企业地址:河南省新乡市辉县市峪河镇西寺庄村668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辉市监处罚〔2026〕13号
经查,当事人生产经营的“玉米粉”(生产日期:2025/11/05)的产品,食品标签中仅标注了“玉米粉”和生产日期:2025/11/05等文字与图案的食品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2025年11月24日我局执法人员就当事人涉嫌生产经营的食品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情况对其法定代表人白炳南进行了调查询问,经询问,当事人称:造成生产经营的“玉米粉”食品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具体原因是,该产品包装上粘贴的标签是由于一名新入职的员工对业务不熟悉,错将仅用于公司展示室内部产品展示的标签粘贴到销售产品上进行销售,也没有被及时发现,是该公司管理不善造成的,生产经营的“玉米粉”(生产日期:2025/11/05)1500g/袋共生产了100袋,销售了100袋,销售价格是13.88元/袋,销售金额共1388元。其中包含新入职员工错将仅用于公司展示室内部产品展示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标签25袋,货值金额共计347元,违法所得共计347元。因该标签仅用于公司展示室内部产品展示使用,不作为产品销售食品标签使用,印制的较少,共印制了50张,展示室用了一部分,销售产品中使用了25张,公司现没有剩余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标签。2025年12月1日,当事人提交了整改报告。截止目前,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尚未发现造成不良后果。当事人承认上述事实,表示愿意接受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347元;??????????? 2、罚款人民币8000元; 罚没款合计:8347元。
8000.00元
辉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15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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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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