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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萧山建设一路分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彭明中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09MA27WE720L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宝龙城市广场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9-16
(2025)浙0109民初20331号
劳动争议
程**
浙江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萧山建设一路分公司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6-10-12
2016-10-12
(2016)浙0109民初1252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刘**与浙江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萧山建设一路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16-04-06
2016-04-06
(2016)浙0109民初1229号
产品责任纠纷
孙**与浙江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萧山建设一路分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杭萧市监处罚〔2026〕531号
经查明,当事人未经许可擅自改变食品处理区布局、流程;新设冷菜间冰箱内放有杂物,冰箱内有积霜积水,冰箱表面不洁;员工操作不规范,于烹饪间内切配冷菜;未经许可擅自经营超范围经营,于2025年8月22日开始制作销售生食水产品,于2025年9月5日被本局查获。2025年9月15日,当事人提交了整改报告,对本局检查时发现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当事人冰箱内有杂物与积霜、餐盘未彻底洗净消毒、员工操作不规范等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五)、(八)项的规定;当事人超范围经营生食水产品的行为,违反了《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属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未及时申请变更经营许可的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整改存在问题,经营涉案产品数量少且现场下架,未造成危害后果,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1)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2)违法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的”,可以对当事人减轻处罚。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第(十三)项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理:1、责令改正、给予警告;2、处罚款6000元。
6000.00元
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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