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织金县纳雍乡宏福楼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邓长春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3520524MA6DWR2Q3E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织金县纳雍乡三岔村打鸡洞组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织农〔动监〕罚〔2023〕2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四十一条“畜禽养殖场应当建立养殖档案,载明下列内容:(一)畜禽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来源和进出场日期;(二)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投入品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三)检疫、免疫、消毒情况;(四)畜禽发病、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五)畜禽粪污收集、储存、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情况;(六)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责令整改并罚款500元。
500.00元
织金县农牧局
2023-05-25
2
织农罚2023第23号
2023年4月13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条和第九条规定,织金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到织金县纳雍乡三岔村打鸡洞组织金县纳雍乡宏福楼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例行检查,发现该合作社养殖档案不完善,存在的问题是:无害化处理记录只记录到2021年7月29日,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使用记录只记录到2021年7月18日。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
责令整改并罚款500元
500.00元
织金县农牧局
2023-05-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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