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能源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熊素英 | 注册资本:10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2301MADE12YY9A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彩湾新城五彩路101号孵化基地2-209室14号(五彩湾)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准东税罚(2025)3号
你公司未按期办理所属期为2024-04-01 至2024-06-30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未按期进行申报、2024-04-01 至2024-06-30 增值税()未按期进行申报、2024-04-01 至2024-06-30 城市维护建设税(县城、镇(增值税附征))未按期进行申报、2024-04-01 至2024-06-30 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逾期办理纳税申报3次,有纳税申报表为证。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西北五省(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三条 同一自然年度内首次发生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处罚。 除前款规定情形外,按以下标准进行行政处罚: (一)对个人逾期申报行为按次处20元的罚款,且罚款总额在500元以下;对单位逾期申报行为按次处50元的罚款,且罚款总额在2000元以下。 (二)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次数按申报期计算,同一申报期不同税种逾期申报行为视为一次逾期申报行为。该纳税人被认定为非正常,属于情节严重情形。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3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5-01-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