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中醇化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徐博 | 注册资本:4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100666754714C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竹林路以南、光谷二路以东港边田一路2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6-25
(2025)鄂0192民初7583号
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
汪*
刘**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
2023-09-25
(2023)鄂0192民初7780号
买卖合同纠纷
武汉中醇化科技有限公司
郭**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3
2023-07-27
(2023)鄂0192民初7780号
买卖合同纠纷
武汉中醇化科技有限公司
郭**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4
2022-06-29
(2021)鄂0192民初12708号
劳动争议
梁**
武汉中醇化科技有限公司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5
2022-06-01
(2022)鄂0703民初613号
买卖合同纠纷
武汉中醇化科技有限公司
昌宜同方(武汉)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05-29
(2023)鄂0192民初7780号
买卖合同纠纷
武汉中醇化科技有限公司
郭**
裁判文书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4-14
2023-01-16
(2022)鄂0116民初13609号
买卖合同纠纷
武汉中醇化科技有限公司、湖北云熠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3-04-03
2023-03-01
(2023)鄂01民终4634号
买卖合同纠纷
武汉中醇化科技有限公司、湖北云熠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武新市监处罚〔2025〕217号
当事人作为气瓶充装单位,取得了气瓶充装许可,气瓶充装许可证编号为TS4211072-2028,发证日期2024年9月19日,有效期至2028年9月18日。
现查明,因气瓶充装系统数据延迟,导致气瓶(3231063274)充装前后检查记录未在系统显示,现场检查时未见当事人该气瓶充装前后检查记录,数据更新后,可以看到当事人该气瓶8月4日充装前后检查记录,当事人实际进行了气瓶充装前后检查并记录。
另查明,液氮瓶(出厂编号:23P495H-25-04、23P495H-25-07),制造单位为张家港中集圣达因低温装备有限公司,制造日期为2023年12月,检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产权为武汉市好运气贸易有限公司。当事人与武汉好运深冷实验设备有限公司签订了《供气合同》,约定由当事人负责充装氧气、二氧化碳、液氮等各类气瓶。当事人于2025年8月6日对液氮瓶(23P495H-25-04、23P495H-25-07)进行充装。充装时,上述2个气瓶非当事人办理使用登记的气瓶。
另查明,液氮瓶(出厂编号:23P495H-25-04、23P495H-25-07),规格型号为495L,充装单价为420元/瓶,钢瓶管理费0.9元/瓶/月。当事人充装2瓶,管理费1月,故当事人违法所得为841.8元。
案件调查期间,当事人向我局提供了《情况说明》和《整改报告》,反映当事人已于2025年8月11日与武汉市好运气贸易有限公司签订《气瓶托管协议》,托管液氮瓶(出厂编号:23P495H-25-04、23P495H-25-07),并办理气瓶使用登记。经我局执法人员在武汉市气瓶充装质量安全追溯系统查询,属实。当事人已整改完成。...[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已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决定处罚如下:1、罚款75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841.8元。合计罚没75841.8元。
75000.00元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