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永大电梯设备(中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佘克江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1401003171420075所属地区:山西省
企业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老军营街道新建南路53号60幢A座9层904室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灵市监处罚﹝2026﹞3号
2025年11月12日,本局执法人员对畅青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名下的电梯进行监督检查,现场核查发现,产品编号为2U48024的电梯维保记录中维保人员填写均为秦岭、秦宁,但现场实际维保人员为秦岭、房少华,本局当场对当事人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要求其责令改正,经查,秦宁已于9月份离开维保作业所在地灵石,自该日起未再参与本地区任何电梯维保作业,其姓名被违规填入本次维保记录的行为,当事人无法作出合理说明。
罚款一万元。
10000.00元
灵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12
2
并市监处罚﹝2023﹞159号
经查,太原市居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阳光银座)项目中使用的电梯是当事人(永大电梯设备(中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进行维护保养的,永大电梯设备(中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编号:TS3314227-2024,有效期至2024年6月3日。永大电梯设备(中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对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出具的《电梯安全监督抽查隐患报告》(编号:TZ/YH-2023-0004)表示知晓并认可该事实(存在隐患:1、电梯通往二楼层门的救援通道不通畅;2、电梯二楼层门验证层门闭合的电气安全装置触点短接)。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证据材料:对永大电梯设备(中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人赵振铎的《询问笔录》1份、《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1份。《现场笔录》1份。证明:永大电梯设备(中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具备电梯维护保养资质。2、证据材料: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出具的《电梯安全监督抽查隐患报告》(编号:TZ/YH-2023-0004)。证明:永大电梯设备(中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3、证明材料:永大电梯设备(中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该公司的主体资格。4、证明材料:永大电梯设备(中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与太原市居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阳光银座)签订的《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复印件1份。证明:该公司为太原市居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阳光银座)使用电梯维保的事实。
罚款1.5万元;
15000.00元
太原市小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