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叶琳卡食品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晶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523MA19A59F5J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宝清县宝清镇中央大街54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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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宝市监处罚〔2026〕31号
2026年3月14日,宝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在该店货架上在售商品俄罗斯进口食用盐共12盒,规格350g,生产日期2022年12月13日,保质期24个月,已于2024年12月13日过期;现场南侧货架上发现进口俄罗斯蜂蜜,生产日期2023/07/02,保质期2025/07/01,已过期,共计:2瓶。现场发现进口海罐头共两瓶,该海参罐头无中文标识。当事人提供进口海参罐头的供货商相关资质,未建立进货、销货记录制度,违法所得无法计算,当事人依然放在经营场所内,该行为属于销售过期食品、销售进口食品无中文标签标识、未履行进销货查验的行为。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第九十七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经请示局长批准,于当日立案,并指定李霁禹、李雨凝负责调查此案。案件调查人于当日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并实施现场检查、收集相关证据。该案于2026年3月24日调查终结。
调查认定的事实:经查明:宝清县叶琳卡食品店是2015年11月19日成立的,经营范围:食品零售。2026年3月14日,宝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在该店货架上在售商品俄罗斯进口食用盐共12盒,规格350g,生产日期2022年12月13日,保质期24个月,销售价格为24元/盒,货值金额288元,已于2024年12月13日过期;现场南侧货架上发现进口俄罗斯蜂蜜,生产日期2023/07/02,保质期2025/07/01,已过期,共计:2瓶。该蜂蜜销售价为120元/桶,共计两瓶,货值金额240元。该过期食品货值总额为528元。现场发现进口海参罐头共两瓶,该海参罐头无中文标识,该海参罐头进价为45元/瓶,销售价格为60元/瓶,货值金额为120元。故本案货值总金额为648元。当事人提供进口海参罐头的供货商相关资质。因当事人未建立进货、销货记录制度,违法所得无法计算。当事人陈述符合市场定价,本局予以认可。
当事人销售过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之规定,决定给予处罚: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并处没收超过保质期进口食用盐12盒、超过保质期蜂蜜2瓶。
当事人销售进口食品无中文标识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之规定 ,决定给予处罚: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并处没收无中文标识进口海参两瓶。
当事人未履行进销货查验制度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三)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之规定,决定给予处罚:警告。
综上,决定处罚如下:1.警告。2.并处没收超过保质期进口食用盐12盒、没收无中文标识进口海参两瓶。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15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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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