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空港国际汽车园发展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润铎 | 注册资本:347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16749142895K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汽车园中路26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0-27
合同纠纷
天津空港国际汽车园发展有限公司
安徽悦兰雪服饰有限公司,齐**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2
2025-10-22
合同纠纷
天津空港国际汽车园发展有限公司
临泉县福志服饰有限公司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3
2025-10-22
合同纠纷
天津空港国际汽车园发展有限公司
吴**,芜湖欣泽工艺制刷有限公司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4
2025-10-21
合同纠纷
天津空港国际汽车园发展有限公司
许**,芜湖智尊工艺制刷有限公司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5
2025-10-09
合同纠纷
天津空港国际汽车园发展有限公司
高*,芜湖裕顺工艺制刷有限公司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6
2025-09-04
合同纠纷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7
2025-09-01
(2025)津0319民初13937号
合同纠纷
天津空港国际汽车园发展有限公司
芜湖昌和工艺制品有限公司,邱*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8
2025-08-28
(2025)津0319民初10626号
合同纠纷
天津空港国际汽车园发展有限公司
芜湖全赢化妆用具有限公司,王**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9
2025-08-26
合同纠纷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10
2025-07-30
合同纠纷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2-24
(2025)津0319民初13938号
合同纠纷
天津空港国际汽车园发展有限公司
高抢;芜湖裕顺工艺制刷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2
2026-01-29
(2025)津0319民初13936号
合同纠纷
天津空港国际汽车园发展有限公司
芜湖智尊工艺制刷有限公司,许**
裁判文书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3
2026-01-28
(2025)津0319民初10625号
合同纠纷
天津空港国际汽车园发展有限公司
铜陵市源峰纺织服装有限公司;苏华
裁判文书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4
2026-01-04
(2025)津0319民初17088号
合同纠纷
天津空港国际汽车园发展有限公司
齐**
裁判文书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5
2025-12-10
(2025)津0319民初13939号
合同纠纷
天津空港国际汽车园发展有限公司
芜湖欣泽工艺制刷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6
2025-11-04
(2025)津0319民初17089号
合同纠纷
天津空港国际汽车园发展有限公司
临泉县福志服饰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7
2025-09-17
(2025)津0319民初10626号
合同纠纷
天津空港国际汽车园发展有限公司
芜湖全赢化妆用具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8
2025-09-09
合同纠纷
天津空港国际汽车园发展有限公司
安徽悦兰雪服饰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9
2025-09-04
合同纠纷
天津空港国际汽车园发展有限公司
临泉县福志服饰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10
2025-09-04
合同纠纷
天津空港国际汽车园发展有限公司
芜湖欣泽工艺制刷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6-29
2021-12-30
(2021)津0319民初19140号
公司盈余分配纠纷
天津空港国际汽车园发展有限公司、天津空港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公司盈余分配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7982325.36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沪外港关缉违字(2023)32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外高桥港区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外港关缉违字〔2023〕326号当事人:天津空港国际汽车园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汽车园中路26号法定代表人:王宝琨海关代码:1210919006当事人委托上海超畅报关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7日向海关申报出口至越南一般贸易项下针织布6票,数量共计315488米,申报价格共计FOB474822.38美元,申报规格为80%棉20%氨纶,申报商品编号均为6004101000,对应出口退税率13%,共计人民币3376224.53元,出口报关单号等(详见清单)。经查,实际出口货物为机织物等,价值FOB312856.41美元,应归入商品编号5407610000等,对应出口退税率13%,其中报关单项下货物为印花平纹机织物,成分为棉100%,该货物实际价值高于申报价格。上述事实业已构成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
科处罚款人民币119000元
11900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
2023-08-31
2
卡关缉违字(2021)000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拉苏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卡关缉违字[2021]0003号当事人:天津空港国际汽车园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宝琨,联系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汽车园中路26号,联系电话:022-84909296。2021年11月9日,当事人天津空港国际汽车园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喀什鑫润源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向乌昌海关申报出口一批男式防寒服,报关单号为942020210000051570,运输工具号为新AC4655。11月11日,乌鲁木齐海关风控分局对该票报关单进行布控,11月19日卡拉苏海关对该票报关单进行查验,发现男式防寒服实际数量为1600件,比申报数量3990件少2390件,另发现未申报汽车外罩240件。经调查,由于当事人天津空港国际汽车园发展有限公司装货人员工作疏忽,导致装货出现错误,并向喀什鑫润源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提供了错误的申报要素,致使申报不实情形发生,影响国家出口退税管理。本案中经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2021)和942020210000051570号报关单可知,男式防寒服(6201931000)属国家出口退税商品,出口退税率为13%,经计核申报不实的2390件男式防寒服完税价格为765624元。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企业资料,当事人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出口退税资格。经调查,当事人于2021年6月4日因出口货物数量申报不实影响国家出口退税管理被伊尔克什坦海关予以行政处罚。
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科处罚款人民币9.95万元整
9950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乌鲁木齐海关
-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