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陆市三圆百惠购物中心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蔡桂香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0982MA4A3KEDXP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安陆市开发区解放大道东路50号林语花都东区1-1-112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3-28
(2024)鄂0982知民初45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广州宝洁有限公司
安陆市三圆百惠购物中心
安陆市人民法院
2
2023-06-26
(2023)鄂0982民初1581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王**
安陆市三圆百惠购物中心
孝感市安陆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安陆市监处罚〔2024〕58号
2024年2月28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涉嫌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生姜的情况进行了询问调查,当事人陈述,该批次“生姜”是从孝南区特胜农产品商行购进的,共购进10kg,进货价:8元/kg,销售价:8.96元/kg,,已全部销售完,货值金额89.6元, 其违法所得为:9.6元。...[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销售者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采购、销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情形的食用农产品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给予处罚。《中人民共华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9.6元;2、罚款10000元,罚没款共计10009.6元,上缴国库。
10000.00元
安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3-27
2
安陆市监处罚〔2023〕279号
2023年8月3日,接安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来信来访事项转办单,申丽丽于2023年7月31日在安陆市三圆百惠购物中心购买的食品:“三全900g葱香手抓饼”生产日期:2022年6月7日,保质期:12个月,属过期食品。我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8月7日到安陆市三圆百惠购物中心现场检查属实,我局执法人员当场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当事人在现场笔录上签名确认。2023 年 8月 16 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涉嫌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情况进行了询问调查并制作了询问笔录。当事人陈述:“三全900g葱香手抓饼”生产日期:2022年6月7日,保质期:12个月,是2022年10月30日从富义冷饮批发部购进的,进货价15.9元/袋,销售价19.9元/袋,购进8袋,自2023年06月07日前销售7袋,2023年7月31日销售1袋,共计货值为159.2元,其违法所得为4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4元;2、罚款10000元;3、罚没款共计10000.4元上缴国库。
10000.00元
安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