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森澳山葡萄酒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丁振贵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105217816004700 | 所属地区:辽宁省 |
| 企业地址:本溪满族自治县东营坊乡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0-05-21
(2020)辽0521民初1628号
民间借贷纠纷
张**
本溪森澳山葡萄酒有限公司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
2020-05-14
(2020)辽05民终910号
民间借贷纠纷
本溪方园型煤有限责任公司
本溪森澳山葡萄酒有限公司
辽宁省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0-04-16
(2020)辽0521民初1031号
民间借贷纠纷
张**
本溪森澳山葡萄酒有限公司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4
2020-04-13
(2020)辽0521民初996号
民间借贷纠纷
张**
本溪森澳山葡萄酒有限公司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5
2019-10-28
(2019)辽民申6279号
买卖合同纠纷
本溪森澳山葡萄酒有限公司
本溪满族自治县融泽森澳山葡萄酒直销部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6
2019-09-05
(2019)辽0521民再10号
产品责任纠纷
张**
本溪森澳山葡萄酒有限公司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7
2019-08-22
(2019)辽0521民初2349号
劳务合同纠纷
温*
本溪森澳山葡萄酒有限公司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8
2019-08-19
(2019)辽0521民监9号
产品责任纠纷
张**
本溪森澳山葡萄酒有限公司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9
2019-07-10
(2019)辽0521民初2349号
劳务合同纠纷
温*
本溪森澳山葡萄酒有限公司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10
2019-07-02
(2019)辽0521民初2237号
民间借贷纠纷
本溪方园型煤有限责任公司
本溪森澳山葡萄酒有限公司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0-30
2021-04-08
(2021)辽0521执异36号
民间借贷纠纷
辽宁沈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等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0-12-30
2020-12-10
(2020)辽0521执恢152号之二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本溪满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本溪森澳山葡萄酒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0-12-30
2020-12-10
(2020)辽0521执恢151号之二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本溪满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丁**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0-09-28
2020-09-17
(2020)辽0521执405号
借款合同纠纷
张**、本溪森澳山葡萄酒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20-07-01
2020-06-05
(2020)辽05民终910号
民间借贷纠纷
本溪方园型煤有限责任公司、本溪森澳山葡萄酒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6
2020-05-27
2020-05-26
(2019)辽0504执2416号
民间借贷纠纷
孙**、本溪森澳山葡萄酒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19-12-27
2019-11-26
(2019)辽民申6279号
买卖合同纠纷
本溪森澳山葡萄酒有限公司、本溪满族自治县融泽森澳山葡萄酒直销部买卖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19-11-12
2019-10-24
(2019)辽0504执恢182号
民间借贷纠纷
孙**、本溪森澳山葡萄酒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19-10-06
2019-09-26
(2019)辽0521民再10号
产品责任纠纷
张永静、本溪森澳山葡萄酒有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再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19-10-01
2019-09-27
(2019)辽0521民初2349号
劳务合同纠纷
温*与本溪森澳山葡萄酒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本市监处罚〔2025〕501号
本溪森澳山葡萄酒有限公司因法定代表人丁振贵患脑梗死已于2023年5月申请停产,能提供出丁振贵的病例证明及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停产证明。抽检不合格的三款葡萄酒生产日期分别为野生山葡萄酒(2023-02-19)、特制全汁山葡萄酒(2023-03-19)、原汁山葡萄酒(2023-02-19),发现该三款葡萄酒不合格的日期为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平台上收到《检验报告》的日期2025年7月30日,针对该违法行为属两年内未被发现,不在给予行政处罚的法定期限内,但其两年前生产的产品尚有库存,且在2025年6月12日存在经营行为,因企业停产,工作人员已经遣散,无法联系,相关生产记录、销售记录等企业生产过程控制记录均无法提供。生产数量无法认定。目前市场销售的抽检不合格的葡萄酒都是两年前生产的库存,无销售记录,销售数量和销售价格仅可认定的为销售给被抽检单位平山区优美土特产专营店(网络店铺名称:木兰山庄美味特产店)的12瓶野生山葡萄酒(12元/瓶)、12瓶特制全汁山葡萄酒(16元/瓶)、30瓶原汁山葡萄酒(12元/瓶),取得的营业收入为696元。故本案货值金额可认定的货值金额为696元,违法所得为696元。
一、针对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696元,罚款5000元,合计罚没款5696元,上缴财政;
二、针对未按规定要求建立购货者记录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
5000.00元
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23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3-07-03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本溪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