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舒而佳文具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昌柱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226736966588D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长街镇亭港路16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宁综执罚决字﹝2026﹞第000237号
当事人宁海县舒而佳文具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宁海县长街镇亭港路X号建造1#厂房、2#厂房、3#厂房、4#厂房、门卫,已建造完工,总建筑面积6781.55平方米。当事人宁海县舒而佳文具有限公司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及参照《浙江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5年版)》的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宁海县舒而佳文具有限公司限期改正,对当事人宁海县舒而佳文具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以总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的罚款,计罚款人民币柒拾肆万叁仟贰佰陆拾柒元整(743267元)。上述罚(没)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中国建设银行宁海县支行营业部缴纳或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
处以总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的罚款,总建设工程造价为人民币柒佰肆拾叁万贰仟陆佰柒拾肆元整(7432674元),计罚款人民币柒拾肆万叁仟贰佰陆拾柒元整(743267元)。
743267.00元
宁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06-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