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尊芃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费成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40300MA5D8RFM0F | 所属地区:广东省 |
| 企业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和平社区永和路45号金丰工业区A栋101及二、三、四、五、六、七、八层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0-10-21
(2020)粤0306民初21334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深圳尊芃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湛*
深圳市华源物流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2-24
2020-12-15
(2020)粤0306民初21334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深圳尊芃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湛*等与深圳市华源物流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828292.80元
民事案件
2
2020-10-27
2020-09-11
(2020)粤0306执保8995号
财产保全
湛*、深圳尊芃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华源物流管理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1500000.00元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深宝消行罚决字﹝2025﹞第0054号
2025年4月10日,我大队防火监督员对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和平社区永和路45号金丰工业区A栋101及二、三、四、五、六、七、八层的深圳尊芃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存在以下问题:该单位建筑高度为25.3米,检查时发现该单位的消防控制室现场值班人员(周锦民、周继情)未取得相应等级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存在(高层民用建筑)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在消防控制室值班的违法行为,违反《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
现决定对(高层民用建筑)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的违法行为给予深圳尊芃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叁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5300.00元
深圳市宝安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5-05-21
2
深宝公(福海)行罚决字﹝2023﹞53279号
不按照规定准确、如实、及时登记录入、传送旅客信息
决定给予深圳尊芃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罚款肆仟元的行政处罚。
4000.00元
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
2023-09-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