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璧山区四虎文具销售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马四虎注册资本:5万元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2500227MA5U9YTA1P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璧渝路28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璧山市监处字(2023)274号
当事人于2023年7月15日以85元/盒(每盒60粒,1.416元/ 粒)的价格购进了2盒(共计120粒)来路不明的(因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应的供货凭证)南孚电池,其中,5号南孚碱性电池1盒,60粒;7号南孚碱性电池1盒,60粒,并以2.5元/粒的价格进行销售,其行为于2023年7月17日被我局执法人员依法查获。截止案发,共查获还未销售的侵权的5号南孚电池36粒、7号南孚电池32粒,因销售使用了的无法鉴定,经营额以查实的为准共计(36粒+32粒)×2.5元/粒=170元。当事人以低于出厂的价格购进了南孚商标的电池摆在自己的经营场所销售,不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无法提供进货凭证,经商标权利人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授权的工作人员对上述查获的南孚电池鉴定,均系侵犯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南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商品。其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所列行为,构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违法行为。
责令消除影响,罚款
5000.00元
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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