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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恒森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杨昌华注册资本:6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22623347055764A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施秉县城关镇东街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07-19
2019-06-21
(2019)黔2622民初890号
合同纠纷
黔东南州恒森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黄平县锦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凯里市清馨园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黄消行罚决字﹝2024﹞第0031号
2024年7月3日,我大队消防监督员依法对黔东南州恒森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杨昌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623347055764A,单位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施秉县城关镇东街)管理的黄平县新州镇星宸国际小区5号楼开展“双随机”检查时,发现黄平县新州镇星宸国际小区5号楼建筑高度51米,建筑面积约8000平方米,设置有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该小区物业服务公司为黔东南恒森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于2023年5月11日签订,有效期为三年,合同约定服务内容包括小区内消防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等。检查中发现该小区消防控制室未按要求配置每班不少于2名值班人员值班,违反《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黔东南州恒森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2500.00元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黄平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09-02
2
黄消行罚决字﹝2024﹞第0030号
2024年7月3日,我大队消防监督员依法对黔东南州恒森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杨昌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623347055764A,单位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施秉县城关镇东街)管理的黄平县新州镇星宸国际小区5号楼开展“双随机”检查时,发现黄平县新州镇星宸国际小区5号楼建筑高度51米,建筑面积约8000平方米,设置有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该小区物业服务公司为黔东南恒森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于2023年5月11日签订,有效期为三年,合同约定服务内容包括小区内消防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等。检查中发现该小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控制设备存在故障,火灾自动报警按钮和烟感不能和消防控制室主机联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八条第二款和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给予黔东南州恒森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6000.00元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黄平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09-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