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润恒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庆良 | 注册资本:39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291695918327A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区滨河新区秋实路2号1号楼201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6-30
(2025)内0291民初1728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包头市万滨易东贸易有限公司
包头润恒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包头润恒置业有限公司
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
2025-05-23
(2025)内02民终1140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包头润恒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
源丰建设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5-02-12
(2025)内0291民初356号
供用水合同纠纷
包头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包头润恒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
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4
2024-11-18
(2024)内0291民初2593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戴**
包头润恒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
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5
2024-05-21
(2024)内02民初66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李**,贾**
江苏润恒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包头润恒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浙江基石农产品有限公司,包头润恒置业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24-04-06
(2024)内02执异54号
借款合同纠纷
浙江基石农产品有限公司
包头润恒置业有限公司,包头润恒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江苏润恒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7
2024-04-06
(2024)内02执异55号
借款合同纠纷
浙江基石农产品有限公司
江苏润恒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包头润恒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包头润恒置业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8
2023-06-13
行政处罚
包头润恒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
包头市人民政府
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
9
2023-06-13
(2023)内0203行初3号
行政处罚
包头润恒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
包头市人民政府
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
10
2023-05-10
(2023)内0203行初3号
行政处罚
包头润恒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
包头市人民政府
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01-16
借款合同纠纷
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江苏润恒农产品有限公司
执行文书、拍卖
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
2020-10-25
(2019)内02民初633号
民间借贷纠纷
包头润恒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内蒙古融金资产管理运营股份有限公司
毕**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0-03-17
(2019)内02民初633号
民间借贷纠纷
内蒙古融金资产管理运营股份有限公司
毕**,方**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6-03-24
2026-03-24
(2026)内02执异102号
借款合同纠纷
浙江某乙有限公司;包头某甲有限公司;毛某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5-11-07
2025-11-06
(2025)内02执异506号
借款合同纠纷
毕国祥;银川润恒置业有限公司;江苏润恒物流发展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4-12-10
2024-04-07
(2024)内02执异54号
借款合同纠纷
浙江基石农产品有限公司、包头润恒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4-12-10
2024-04-07
(2024)内02执异55号
借款合同纠纷
浙江基石农产品有限公司、包头润恒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24-11-20
2024-05-22
(2024)内02民初66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李**、贾**等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4-09-07
2024-05-21
(2024)内0291民初950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杨**、包头润恒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等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7
2024-02-07
2023-12-04
(2023)内02执异159号
借款合同纠纷
浙江鸿蒙贸易有限公司、浙江红石梁集团物产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24-02-07
2023-12-26
(2023)内02执异174号
借款合同纠纷
浙江基石农产品有限公司、浙江红石梁集团物产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22-01-25
2021-11-30
(2021)内民申3246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包头市金海盈丰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青山支行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申请再审审查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21-12-16
2021-04-09
(2021)内民终114号
民间借贷纠纷
包头润恒置业有限公司、内蒙古融金资产管理运营股份有限公司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包开消行罚决字﹝2025﹞第0017号
现查明2025年1月8日,我大队监督员陪同自治区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考核组对包头润恒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区滨河新区秋实路2号1号楼201号,法定代表人:王庆良)进行检查,发现该单位存在以下问题:1.液氨机房消火栓无检查记录;2.总配电室有一处应急照明灯故障;3.润恒城西门水果区存在消防车通道堵塞现象(不影响消防车通行,已当场整改);4.总配电室气体灭火控制器元件故障;5.水果区消火栓无水;6.水果区火灾自动报警故障。随后下发了编号包开消即字〔2025〕第0009号《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和编号包开消限字〔205〕第0008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该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将隐患整改完毕。2025年04月11日进行复查,隐患第5条仍未整改。该单位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以上事实有编号为〔2025〕第0028号《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包开消限字〔2025〕第0008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包开消即字〔2025〕第0009号《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2025〕第0261号《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复查)和对被授权委托人赵龙、见证人付红超的询问笔录以及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
现查明2025年1月8日,我大队监督员陪同自治区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考核组对包头润恒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区滨河新区秋实路2号1号楼201号,法定代表人:王庆良)进行检查,发现该单位存在以下问题:1.液氨机房消火栓无检查记录;2.总配电室有一处应急照明灯故障;3.润恒城西门水果区存在消防车通道堵塞现象(不影响消防车通行,已当场整改);4.总配电室气体灭火控制器元件故障;5.水果区消火栓无水;6.水果区火灾自动报警故障。随后下发了编号包开消即字〔2025〕第0009号《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和编号包开消限字〔205〕第0008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该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将隐患整改完毕。2025年04月11日进行复查,隐患第5条仍未整改。该单位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以上事实有编号为〔2025〕第0028号《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包开消限字〔2025〕第0008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包开消即字〔2025〕第0009号《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2025〕第0261号《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复查)和对被授权委托人赵龙、见证人付红超的询问笔录以及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
30501.00元
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5-06-09
2
包开消行罚决字﹝2025﹞第0008号
现查明2025年1月8日,大队监督员陪同自治区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考核组对包头润恒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进行消防检查,发现以下问题:1.液氨机房消火栓无检查记录;2.总配电室有一处应急照明灯故障;3.润恒城西门水果区存在消防车通道堵塞现象(不影响消防车通行,已当场整改);4.水果区火灾自动报警故障;5.水果区消火栓无水;6.总配电室气体灭火控制器元件故障。上述隐患第5-6条属于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以上事实有编号为〔2025〕第0028号《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包开消限字〔2025〕第0008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包开消即字〔2025〕第0009号《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和对被授权委托人赵龙、见证人付红超的询问笔录以及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和《内蒙古自治区消防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002-1一般违法情形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包头润恒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万零伍佰零壹元整的行政处罚。
现查明2025年1月8日,大队监督员陪同自治区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考核组对包头润恒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进行消防检查,发现以下问题:1.液氨机房消火栓无检查记录;2.总配电室有一处应急照明灯故障;3.润恒城西门水果区存在消防车通道堵塞现象(不影响消防车通行,已当场整改);4.水果区火灾自动报警故障;5.水果区消火栓无水;6.总配电室气体灭火控制器元件故障。上述隐患第5-6条属于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以上事实有编号为〔2025〕第0028号《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包开消限字〔2025〕第0008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包开消即字〔2025〕第0009号《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和对被授权委托人赵龙、见证人付红超的询问笔录以及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和《内蒙古自治区消防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002-1一般违法情形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包头润恒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万零伍佰零壹元整的行政处罚。
30501.00元
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5-03-06
3
包开消行罚决字﹝2024﹞第0036号
我大队监督人员于2023年6月25日对包头润恒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单位存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停用的隐患问题。我大队工作人员下发了编号包开消限字〔2023〕第0087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该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将隐患整改完毕。2024年7月1日进行复查,发现鲜品常温库B座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未整改;水果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未整改,该单位属于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以上事实有编号为〔2023〕第0567号《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包开消限字〔2023〕第0087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2024〕第0713号《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复查)和对被授权委托人赵龙、见证人付红超的询问笔录以及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
我大队监督人员于2023年6月25日对包头润恒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单位存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停用的隐患问题。我大队工作人员下发了编号包开消限字〔2023〕第0087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该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将隐患整改完毕。2024年7月1日进行复查,发现鲜品常温库B座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未整改;水果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未整改,该单位属于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以上事实有编号为〔2023〕第0567号《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包开消限字〔2023〕第0087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2024〕第0713号《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复查)和对被授权委托人赵龙、见证人付红超的询问笔录以及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
14001.00元
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09-29
4
包开消行罚决字﹝2024﹞第0017号
2024 年 2 月 2 日,我大队监督员陪同岁末年初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第八督导组对包头润恒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下列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1. A 库氨基泵房雨淋冷却系统启动时压力不足; 2. A 库控制室无 2024 年灭火器检查记录; 3. A 库控制室进氨基泵房电缆井封堵不严; 4. B 库四楼安全出口使用夹层为泡沫的门楼; 5.B 库 2 层一个手报脱落; 6. B 库 208 库锁闭安全出口; 7. B 库东侧锁闭安全出口; 8. A 库控制室微型消防站箱门损坏。以上第一条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以上事实有编号为〔2024〕第0099号《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包开消限字〔2024〕第0043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包开消即字〔2024〕第0043号《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和对被授权委托人赵龙、见证人付红超的询问笔录以及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
1. A 库氨基泵房雨淋冷却系统启动时压力不足; 以上第一条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14001.00元
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03-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