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陕西秦通佑安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孙超注册资本:143.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10202MAB24Y6288所属地区:陕西省
企业地址:陕西省铜川市王益区利群小区5号楼1单元2506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陕0405交罚﹝2024﹞0077号
2024年11月5日12时40分,宜君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蒋旭强(执法证号:27040417004)、马小荣(执法证号:27040417005)在满防线K1098+350M(淌泥河)处执法检查时发现崔康驾驶陕西秦通佑安运输有限公司的陕B56561(重型半挂牵引车).孙维强的陕EM819挂(重型仓栅式半挂车),从铜川市黄堡镇佳乐石料厂装载水洗砂到宜君县高速路口集料站,该车为6轴,车辆总质量限值为49000KG,经现场称重该车总质量为56100KG,超限7100KG。以上事实有现场视频、现场照片、《现场笔录》、《询问笔录》、《道路运输证》复印件、《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过磅单复印件等证据,陕西秦通佑安运输有限公司车辆总质量超过核定标准。
违反了《陕西省公路条例》第三十七条(车辆应当遵守国家公路限载、限高、限宽、限长规定。特定路段对车辆的总体外廓尺寸、总质量、轴载质量有特别限制的,车辆驾驶人应当遵守特别限制标准。)的规定,依据《陕西省公路条例》第六十五条第(四)项(违反本条例规定,车货总质量超过核定标准的(不含静态磅秤称量的误差),由县级以上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按照下列标准予以处罚:第(四)项的规定,超过核定标准5000千克以上10000千克以下的,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给予当事人陕西秦通佑安运输有限公司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宜君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2024-11-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