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洛阳市铭源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亚男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10307MA44U7HGXU所属地区:河南省
企业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工业路6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豫洛交执罚字[2026]2449807号
2025年12月8日,接洛阳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交通运输执法信息抄告表》,2025年11月26日,洛阳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通过洛阳驾培管理后台反馈数据,洛阳市铭源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未按规定上传培训学员相关数据至省综合交通运输管理服务平台,当天下达《整改通知书》后,在规定整改期限内未按时进行整改。洛阳市铭源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违反《河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在备案的教练场地开展培训,使用具有统一标识的教学车辆和全国统一标准的计算机计时培训管理系统,将学员培训记录、教练员和教学车辆等信息上传至省综合交通运输管理服务平台。 "
罚款叁仟元整
3000.00元
洛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6-01-06
2
豫洛交执罚字﹝2026﹞第2449807号
2025年12月8日,接洛阳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交通运输执法信息抄告表》,2025年11月26日,洛阳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通过洛阳驾培管理后台反馈数据,洛阳市铭源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未按规定上传培训学员相关数据至省综合交通运输管理服务平台,当天下达《整改通知书》后,在规定整改期限内未按时进行整改。洛阳市铭源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违反《河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在备案的教练场地开展培训,使用具有统一标识的教学车辆和全国统一标准的计算机计时培训管理系统,将学员培训记录、教练员和教学车辆等信息上传至省综合交通运输管理服务平台。
罚款叁仟元整
3000.00元
洛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6-01-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