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石首市黑子农庄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戴凡蒙娜注册资本:50.0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21081MA7M39WE9K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石首市大垸镇岳家巷村3组32号(自主申报)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石首市监处罚﹝2026﹞22号
经查,2025年05月24日在大院镇一超市购买生产商为扬州市华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规格300g/瓶,生产日期(批号)20240105,保质期十八个月的知仙味全牌椒盐数量1瓶,剩余210g,已使用90g;生产商海天容本屋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规格250g/瓶,生产日期20240112,保质期十八个月的海天番茄沙司1瓶,剩余125g,已使用125克。当事人交待,涉案食品原料系制售食品的调味品,超过保质期后仍在使用;采购时在保质期内,采购价格不清楚;当事人没有建立台账,使用超过保质期的涉案调味品制售食品的销售收入无法查清。
当事人经营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之规定,经本局负责人集体讨论,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罚款1万元。
10000.00元
石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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