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雅县百鸿装饰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唐明波 | 注册资本:5.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2924MAD1FDYT24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沙雅县幸福社区金泰学府佳苑小区3号商业楼2层205号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沙雅税罚〔2025〕21号
沙雅县百鸿装饰有限公司接收杭州顺锐凯商贸有限公司开具的发票1份,开票日期:2025年6月14日,价税合计116381元,货物名称为*照明装置*灯具、*纺织产品*窗帘等。经约谈核实,沙雅县百鸿装饰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为房屋装饰装修,沙雅县百鸿装饰有限公司法人在微信上添加了代开发票的人,代开发票的人主动联系法人是否需要开具发票,2025年5月法人与其微信联系表明了代开普通发票的需求,并向其支付宝支付了1163元的手续费,最终2025年6月14日沙雅县百鸿装饰有限公司法人收到了杭州顺锐凯商贸有限公司开具的发票1份并已入账做成本。沙雅县百鸿装饰有限公司与杭州顺锐凯商贸有限公司没有业务往来与经济往来,沙雅县百鸿装饰有限公司涉嫌接受非法取得的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一)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的;(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的。该公司上述行为构成发票违法,需按规定进行税务行政处罚。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的
10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沙雅县税务局
2025-11-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