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常熟市东南街道张亚茹服饰商行(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亚茹注册资本:5万元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2320581MACL2NDT18所属地区:江苏省
企业地址: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南大道28号森兰公寓2幢203(非独立住宅)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常市监处罚〔2025〕X00259号
经查,当事人在微信视频号上开设有网店,名称为“苏雅新国风工厂店”,直播地位于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南大道28号森兰公寓2幢203,仓库及运营位于常熟市莫城街道碧桂园领誉5-1301。2025年5月26日,常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前往当事人仓库进行现场检查,现场发现2件水洗标上标注“面料:100%桑蚕丝”的上衣。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服装进行抽样检测,抽取样品2件,其中1件检样、1件备样,抽样基数即为库存数量2件,样品由当事人免费提供。2025年6月26日,我局收到江苏省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JST-GJ202500062),纤维含量项目技术要求“桑蚕丝100”,检验检测结果“聚酯纤维96.1氨纶3.9”,检验结论:经检验,纤维含量项目不符合GB/T 29862-2013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当事人陈述称,上述服装是从新湖市场购进,进货价格为35元/件,当事人无法提供上家的详细信息及进货数量。当事人购进上述服装后置于微信视频号网店“苏雅新国风工厂店”销售。上述服装在不直播的时候的销售价格为109元/件,直播时的销售价格为49.9元/件,截至执法人员送达报告时,仅剩备样1件库存。另经当事人确认,当事人向举报人销售的上衣在我局抽检时已退货退款,我局抽取的两件样品中就有1件是举报人的退货。按照对当事人有利原则,销售价按照49.9元/件计算,当事人经营不合格服装的货值金额为99.8元。
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没收备样的服装1件;2、处罚款200元,上缴国库。
200.00元
常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06
2
常市监处罚〔2024〕020334号
当事人在常熟市青莲路9号12002从事服装销售经营活动。2024年6月25日,常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前往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现场发现4件水洗标上标注“面料:桑蚕丝100”的上衣。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服装进行抽样检测,抽取样品4件,其中2件检样、2件备样,抽样基数即为库存数量4件。执法人员对检样的2件上衣进行了买样,买样费用为49元/件,共计98元。2024年7月11日,我局收到江苏省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JST-GJ202400051),纤维含量项目技术要求“桑蚕丝100”,检验检测结果“聚酯纤维96.1 氨纶3.9”,检验结论:经检验,纤维含量项目不符合GB/T 29862-2013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当事人陈述称,上述服装是从八达市场购进,进货价格为38元/件,进货数量为4件,当事人无法提供上家的详细信息及进货凭证。当事人购进上述服装后置于经营场所内销售。上述服装销售价格为49元/件,截至执法人员送达报告时,仅剩备样2件库存。按销售价及抽样基数计算,上述不合格服装的货值金额为196元,违法所得为22元。
罚款金额200元;没收违法所得22元;行政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200.00元
常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