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南县忆膳源食品加工厂(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宋娇娇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41225MAD5THPC7C | 所属地区:安徽省 |
| 企业地址:阜南县郜台乡安台村濛洼山庄院内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南市监处罚〔2024〕1456号
当事人于2023年10月28日从阜阳市临泉县滑集镇购进淘汰母猪15头,毛猪价格5.6元/公斤,2023年11月1日,从阜阳市临泉县滑集镇养殖户采购的淘汰母猪12头,毛猪价格5.6元/公斤,当事人分两次在阜南县柳之乡食品有限公司对购进的毛猪进行屠宰,屠宰后生猪肉存放到当事人生产经营的冷库内进行保存待用,后期将猪肉分割成猪皮和猪肉,猪皮主要用加工成品皮丝,猪肉用于加工猪肉丸后向市场销售。毛猪屠宰后价格8.4元/kg。本局对当事人提供的价格不采纳,本局对2023年11月4日市场生猪肉进行价格采价,经采价生猪肉批发价分别是16.6元/kg、16.6元/kg、16.2元/kg、平均价格16.46元/kg。2024年3月8日,本局对当事人未经检验的冷冻生猪肉重量核实,执法人员现场在当事人食品加工厂冷库对未经检疫、检验的冷冻猪肉进行现场称重,在称重前,执法人员首先对当事人下达了解除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经对该批冷冻生猪肉进行称重,总称重32次,合计2949.5kg,经审批,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冷库存放的冷冻猪肉采取行政强制封存措施。当事人两次购进生猪肉2949.5kg,价格16.46元/kg,货值金额总计48548.77元,当事人未将未按照规定进行检验检疫的生猪肉进行生产经营向市场销售,无违法所得。
1;罚款柒万贰仟捌佰贰拾叁元壹角伍分; 2;没收未经检验检疫的生猪肉(共计2949.5kg)。
72823.15元
阜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