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县建堂镇强盛化肥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宫薇薇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1025MA1AYMKD70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林口县建堂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综合楼014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4-25
2023-03-31
(2023)黑1025民初724号
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
周*、林口县建堂镇强盛化肥商店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3-04-25
2023-03-31
(2023)黑1025民初723号
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
马*、林口县建堂镇强盛化肥商店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23-04-25
2023-03-31
(2023)黑1025民初725号
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
颜**、林口县建堂镇强盛化肥商店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23-03-15
2023-03-10
(2023)黑1025民初726号
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
任**、林口县建堂镇强盛化肥商店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林口市监处罚[2024]51号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营业执照和身份证的复印件各1份: 证明违法主体资质。
2.现场笔录2份3张,证明案件来源,现场检查情况。
3.询问笔录1份3张,证明违法行为的确认。
4.现场照片4张,证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
5.林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抽样单1张,证明检查抽样行为。
6.检验检测报告(报告编号:TXZJ/20240402019G1)1份5张,证明检验鉴定结果。
7.林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检测结果告知书(林市监检鉴结〔2024〕3-02号)1张,证明告知情况
8.委托书1张,证明经营者宫薇薇委托徐龙涛的行为。
9.被委托人徐龙涛身份证复印件1张,证明徐龙涛身份。
10.出库单复印件及申请发货单复印件各1张,证明购买数量、价钱。
11.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各1张,证明供应商主体身份。
12.检验报告1份3张,证明查验了化肥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以上证据均由当事人确认。
罚款2.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20000.00元
牡丹江市林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30
2
林口市监处罚[2024]35号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中“5.3标识所标注的所有内容不应以错误的,欺骗性的,夸大的,不实的或引起误解的方式描述或介绍肥料。若声明除提供养分外的其他作用,应有充分可信的证据。”要求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十五条“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服务,不得生产、销售、进口或者提供。”之规定,属涉嫌销售外包装标识标注违反强制性标准肥料行为
罚款1.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10000.00元
牡丹江市林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