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锡林郭勒盟乌兰图嘎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0+裁判文书 10+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岳志刚注册资本:16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525001160651489所属地区:内蒙古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乌兰图嘎锗矿区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3-10
(2025)内2502民初523号
劳务合同纠纷
闫**
郑**,锡林郭勒盟乌兰图嘎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刘**,河南紫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
2
2025-01-10
(2024)内2502民初8652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白**
锡林郭勒盟乌兰图嘎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赤峰金泽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
3
2024-10-14
(2024)内2502民初3444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锡林郭勒盟乌兰图嘎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中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
4
2024-08-09
(2024)内2502民初3444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锡林郭勒盟乌兰图嘎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中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
5
2022-07-05
(2022)内2502民初2595号
买卖合同纠纷
锡林郭勒盟乌兰图嘎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北车中铁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
6
2022-07-05
买卖合同纠纷
锡林郭勒盟乌兰图嘎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北车中铁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
7
2022-04-20
(2022)内25民终598号
承揽合同纠纷
黄**
锡林郭勒盟乌兰图嘎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
8
2022-04-20
承揽合同纠纷
黄**
锡林郭勒盟乌兰图嘎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
9
2022-04-13
(2021)内2502民初7350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内蒙古路久建设有限公司
锡林郭勒盟乌兰图嘎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
10
2022-04-1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内蒙古路久建设有限公司
锡林郭勒盟乌兰图嘎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7-19
2022-07-18
(2022)辽执复173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复议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1-09-02
2021-08-02
(2021)辽01执异45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0-12-23
2020-07-20
(2020)内2502民初1478号
侵权责任纠纷
黄*与锡林郭勒盟乌兰图嘎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036391.00元
民事案件
4
2020-09-30
2020-07-08
(2020)内2502民初1320号
买卖合同纠纷
赤峰铸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与锡林郭勒盟乌兰图嘎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233716.30元
民事案件
5
2019-01-03
2018-11-20
(2018)辽01执异字第718号
秦经纬异议一案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18-12-28
2018-08-23
(2018)辽01执异647号
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异议一案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18-12-11
2018-08-23
(2018)辽01执异659号
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异议一案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18-11-20
2018-10-24
(2018)辽01执380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和平支行与被执行人辽宁煤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化工贸易有限公司、沈阳方正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郭*、李*、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锡林郭勒盟乌兰图嘎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神华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18-10-09
2018-08-17
(2018)辽01执异898号
冯光异议一案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10
2018-07-17
2018-06-11
(2018)辽01执异692号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异议一案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锡)应急罚﹝2025﹞16号
1.应急物资库西侧的变压器护栏高度不足1.8米;2.1058排土场未设置足够的照明。
决定给予1.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9500.00元(玖仟伍佰元整);2.罚款人民币20000.00元(贰万元整)。合计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29500.00元(贰万玖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29500.00元
锡林郭勒盟应急管理局
2025-06-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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