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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乐翔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启乐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09MA2H2LEK7F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钱江农场萧清大道236-1号C幢608室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9-11
(2024)浙0109民初1291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高**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萧山支公司,巫**,杭州乐翔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10-13
2022-10-13
(2022)浙0109执6290号之一
民事
王**、杭州乐翔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民事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绍柯杨综执罚决字﹝2025﹞第000096号
2025年7月8日21时左右,我单位执法人员巡查中发现,当事人杭州乐翔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的车辆在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杨汛桥街道建吴沙场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该行为违反《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处以警告及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上述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银行营业部缴纳。或可通过扫码决定书二维码或登录省政务服务网公共支付平台(网址:http://pay.zjzwfw.gov.cn/),浙江政务服务网APP,支付宝城市服务界面方式进行自助缴费。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起诉,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强制执行。
警告及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10000.00元
绍兴市柯桥区杨汛桥街道办事处
2025-07-17
2
绍路政罚﹝2025﹞021426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6月26日10时22分,绍兴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钱滨线K20+200检查时发现杭州乐翔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杭州乐翔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玖仟玖佰叁拾伍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瑞丰银行营业部、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玖仟玖佰叁拾伍元整。
9935.00元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5-06-27
3
杭路政罚﹝2025﹞30188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4月10日14时35分,杭州市萧山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S217线41K+900检查时发现杭州乐翔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杭州乐翔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壹万壹仟叁佰柒拾伍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农业银行萧山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壹万壹仟叁佰柒拾伍元整。
11375.00元
杭州市萧山区交通运输局
2025-04-11
4
绍柯综执罚决字﹝2024﹞第000936号
当事人杭州乐翔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在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华舍街道鉴水路与于越路交叉口实施了运输车辆密闭、覆盖不严密的行为,违反了《绍兴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绍兴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参照《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高频行政处罚事项裁量基准》序号3,“对密闭、覆盖不严密或者带泥运行的车辆”,第一档,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上述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银行营业部缴纳。或可通过扫码决定书二维码或登录省政务服务网公共支付平台(网址:http://pay.zjzwfw.gov.cn/),浙江政务服务网APP,支付宝城市服务界面方式进行自助缴费。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起诉,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强制执行。
建议对当事人处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
200.00元
绍兴市柯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12-20
5
绍路政罚﹝2024﹞023052
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03月08日16时41分,绍兴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X119(钱滨线)钱清方向K17+915检查时发现杭州乐翔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杭州乐翔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伍仟玖佰陆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瑞丰银行营业部、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伍仟玖佰陆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
5965.00元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4-12-20
6
绍柯综执罚决字﹝2024﹞第000935号
当事人杭州乐翔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在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华舍街道鉴水路与于越路交叉口实施了运输车辆密闭、覆盖不严密的行为,违反了《绍兴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绍兴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参照《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高频行政处罚事项裁量基准》序号3,“对密闭、覆盖不严密或者带泥运行的车辆”,第一档,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上述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银行营业部缴纳。或可通过扫码决定书二维码或登录省政务服务网公共支付平台(网址:http://pay.zjzwfw.gov.cn/),浙江政务服务网APP,支付宝城市服务界面方式进行自助缴费。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起诉,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强制执行。
建议对当事人处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
200.00元
绍兴市柯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12-17
7
杭萧瓜沥罚决字﹝2024﹞第000210号
当事人杭州乐翔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在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群益村一工地实施了运输工程渣土与准运证要求不符的行为,违反了《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16,000.00)。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
处罚款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16000.00)
16000.00元
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人民政府
2024-10-24
8
杭路政罚﹝2024﹞30813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10月20日12时16分,杭州市萧山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S217线31K+800检查时发现杭州乐翔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杭州乐翔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贰仟玖佰壹拾伍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农业银行萧山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贰仟玖佰壹拾伍元整。
2915.00元
杭州市萧山区交通运输局
2024-10-22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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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5
10
杭路政罚﹝2024﹞30788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10月11日03时07分,杭州市萧山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S217线35K+300检查时发现杭州乐翔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杭州乐翔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壹万零叁佰捌拾伍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农业银行萧山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壹万零叁佰捌拾伍元整。
10385.00元
杭州市萧山区交通运输局
2024-10-15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04-23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