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三门峡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智峰 | 注册资本:74828.37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12005962545100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三门峡工业园华阳公司一楼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2-04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郑州鹏骥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大唐三门峡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
2
2024-01-0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郑州鹏骥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大唐三门峡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
3
2023-12-2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郑州鹏骥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大唐三门峡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
4
2023-10-25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郑州鹏骥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大唐三门峡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
5
2021-03-29
(2021)豫01民初18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大唐三门峡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21-03-29
买卖合同纠纷
大唐三门峡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7
2020-12-17
(2020)豫1203民初2225号
合同纠纷
大唐三门峡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
8
2019-08-19
(2019)豫1203民初206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大唐三门峡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
9
2019-08-15
(2019)豫1203民初206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大唐三门峡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5-24
2023-02-15
(2021)京0108民初61823号
买卖合同纠纷
湖南先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与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0-12-30
2020-11-25
(2020)豫1203民初2225号
合同纠纷
大唐三门峡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与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18-12-04
2018-06-25
(2018)豫1203民初1016号
合同纠纷
王**与江苏巴威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5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三市监处罚〔2026〕49号
经查,当事人的5号燃煤发电机组(1000MW),脱硫、脱硝、除尘设备均是随机组建设同步进行,达到了国家标准。2024年全年,5号燃煤发电机组(1000MW)启机时二氧化硫超标排放0个小时,CEMS故障4个小时,共计4个小时;脱硝(氮氧化物)机组负荷低于50%时超标排放24个小时,CEMS故障2个小时,共计26个小时;机组启机时烟尘超标排放0个小时,CEMS故障1个小时,共计1小时。河南省电力调度控制中心认定脱硫电量1963116千瓦时、脱硝电量1370358千瓦时、除尘电量740502千瓦时。依据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监管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53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与环保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651号),脱硫千瓦时补贴电价单价0.015元,脱硝千瓦时补贴电价单价0.01元,除尘电量千瓦时补贴电价单价0.002元,当事人在燃煤发电机组环保设施非正常运行期间应按照非环保电价执行,但实际其仍执行环保电价违规享受到环保电价补贴分别为脱硫 29446.74元、脱硝13703.58元、除尘1481元,合计人民币44631.32元。
没收环保电价补贴款44631.32元
0.00元
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