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珂颇家电营销铺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林雪明 | 注册资本:1.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30100MACR4AH867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海埂街道管理处大坝社区居委会滇池路1037号华夏广场写字楼2栋301-2144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昆处罚〔2026〕44号
经调查确认,昆明珂颇家电营销铺于2023年7月27日登记设立,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的规定报送并公示2023年、2024年年度报告,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截至2025年10月15日,当事人未补报及公示(2023年、2024年)年度报告,未申请移除经营异常名录等事实,证实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的规定。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之规定,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建议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
吊销营业执照。
0.00元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14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1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12-26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4-07-10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