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兴山县兴宜购物广场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宗国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20526MA4EF8AH3L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兴山县古夫镇昭君路12号(昭君山庄二期)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兴市监处罚〔2025〕53号
当事人于2020年12月22日注册成立兴山县兴宜购物广场,经营至今。2024年11月14日,当事人以105元/件的价格从宜昌市伍家岗兴隆调料商行购进由湖北钟祥市康富食品厂生产的品名为“辣的爽青豆”的预包装食品1件(30袋/件),外包装营养成分表(每100g)标注:能量2306KJ、蛋白质16.8g、脂肪33.7g、碳水化合物43.7g。由于购进“辣的爽青豆”时,购进票据(单号SO.20241114.0095)打印为“康富爽口豆(青豆)”,故当事人在入库、出库销售及退货处理该食品时均以“康富爽口豆”名称标示。本局接到投诉后于2025年6月25日检查时,当事人以4.9元/袋的价格销售了23袋(规格:320g/袋),货值金额112.7元。剩余7袋“辣的爽青豆”,当事人现场主动下架该食品,并积极作退货处理。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问答(修订版)“三、营养成分表(二十三)关于能量及其折算。营养标签上标示的能量主要由计算法获得。即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等产能营养素的含量乘以各自相应的能量系数(表2.食品中产能营养素的能量折算系数)并进行加和,能量值以千焦(KJ)为单位标示”的规定,计算当事人经营的涉案“辣的爽青豆”的能量应为2275.4千焦(KJ)。当事人现场提供了上述产品供货者的营业执照和采购凭证。当事人经营的该批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辣的爽青豆”货值金额为112.7元,获销货款112.7元,即违法所得112.7元。 2025年8月8日,本局执法人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查询当事人违法记录,显示:兴山县兴宜购物广场暂无行政处罚信息(共查询0条记录共0页)。 ...[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当事人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现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12.7元;2.不予罚款。
0.00元
兴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25

经营异常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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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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