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林七零一经营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吴朝家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51031MABRNLW249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隆林各族自治县新州镇盛隆国际7#101、102号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隆市监处罚〔2026〕29号
经查明,当事人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26年2月20日从天生桥镇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烟摊购进真龙(鸿韵)、真龙(起源)、芙蓉王(硬)、玉溪(硬和谐)、天子(硬珍品龙凤呈祥)、真龙(海韵)、玉溪(软),总共7个品种烟草制品到隆林七零一经营部进行销售。经核实,上述7个品种烟草制品购进数量、进货价、销售价和已销售数分别为:真龙(鸿韵)3条,进货价190元/条,销售价200元/条,已销售0.6条;真龙(起源)3条,进货价230元/条,销售价250元/条,已销售0.8条;芙蓉王(硬)1条,进货价234元/条,销售价250元/条,已销售0.1条;玉溪(硬和谐)0.5条,进货价380元/条,销售价400元/条,已销售0.1条;天子(硬珍品龙凤呈祥)1条,进货价190元/条,销售价210元/条,已销售0.3条;真龙(海韵)1条,进货价470元/条,销售价500元/条,已销售0.2条;玉溪(软)2条,进货价220元/条,销售价230元/条,已销售0.8条。总货值(按销售价计算)为2970元 ,截止2026年2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隆林各族自治县烟草专卖局查获当事人无证经营的烟草制品时,获得销售款732元,获得利润45.6元。
又查明,执法人员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系统查询,当事人于2025年5月21日因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被我局给予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肆拾伍元陆角(¥45.6元);
2.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壹拾柒元柒角(¥1217.7元);
以上罚没款共计人民币壹仟贰佰陆拾叁元叁角(¥1263.3元),
上缴国库。
1217.70元
隆林各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20
2
隆市监处罚〔2023〕213号
经查明,当事人自2022年6月开始在隆林各族自治县新州镇盛隆国际7#101、102号商铺经营“隆林七零一经营部”,主要从事食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日用百货等零售经营活动。当事人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23年06月18日从隆林各族自治县县城的一家卷烟销售店购进贵烟(新贵)、黄鹤楼(硬金砂)、利群(软蓝)等18个品种的烟草制品,于2023年6月19日开始在“隆林七零一经营部”进行销售,具体购进和销售的烟草制品情况如下:1、贵烟(新贵)1条,进货价100元/条,销售价110元/条,还未销售出去;2、黄鹤楼(硬金砂)1条,进货价150元/条,销售价160元/条,销售了0.4条,销售款64元,获得利润4元;3、利群(软蓝)1条,进货价158元/条,销售价180元/条,还未销售出去;4、利群(夜西湖)1条,进货价158元/条,销售价180元/条,还未销售出去;5、利群(硬)1条,进货价220元/条,销售价260元/条,还未销售出去;6、双喜(硬经典)1条,进货价130元/条,销售价150元/条,还未销售出去;7、双喜(硬经典1906)1条,进货价151元/条,销售价170元/条,还未销售出去;8、玉溪(软尚善)2条,进货价260元/条,销售价290元/条,销售了0.2条,销售款58元,获得利润6元;9、玉溪(硬和谐)1条,进货价400元/条,销售价420元/条,销售了0.3条,销售款126元,获得利润6元;10、云烟(软珍品)6.1条,进货价212元/条,销售价250元/条,还未销售出去;11、真龙(晶钻刘三姐)1.1条,进货价250元/条,销售价300元/条,还未销售出去;12、真龙(凌云)0.5条,进货价130元/条,销售价150元/条,还未销售出去;13、真龙(软娇子)2条,进货价60元/条,销售价65元/条,销售了0.2条,销售款13元,获得利润1元;14、真龙(三月三)2条,进货价330元/条,销售价350元/条,销售了0.3条,销售款105元,获得利润6元;15、真龙(珍品)1条,进货价85元/条,销售价100元/条,还未销售出去;16、中华(软)1条,进货价650元/条,销售价700元/条,还未销售出去;17、中华(硬)0.2条,进货价410元/条,销售价450元/条,还未销售出去;18、钻石(软荷花)0.1条,进货价410元/条,销售价450元/条,还未销售出去。总货值金额为5905元。至2023年6月21日,隆林各族自治县烟草专卖局对当事人销售的烟草制品进行登记保存时,当事人销售的烟草制品总共获得销售款366元,销售获利有23元。截止2023年07月02日,当事人仍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拾叁元整(¥23.00元),上缴国库;
2、罚款人民币壹仟壹佰捌拾贰元整(¥1182.00元),上缴国库。
1182.00元
隆林各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