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广州得周更得商贸商行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周更得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40101MA9UM1EJ8P所属地区:广东省
企业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新地路10号民宅104铺(自主申报)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穗南市监批吊处字(2025)00809号
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
当事人:广州得周更得商贸商行。主体资格证照名称:广州得周更得商贸商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UM1EJ8P。住所(住址):广州市南沙区新地路10号民宅104铺(自主申报)。当事人涉嫌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为了进一步查清事实,本局于2025年4月28日立案调查。。经查明,当事人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超过两年仍未改正,经税务部门核实,最近连续六个月未进行纳税申报。。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证据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信息截图;。证据二: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南沙区税务局复函;。证据三:现场核查材料。。本局已于2025年5月13日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门户网站刊登了听证告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并未要求听证。。综上所述,本局认为当事人上述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 ”规定所指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吊销当事人的营业执照。。如当事人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595号港口大厦一楼行政复议办公室受理网点,电:020-84983284,020-39050121)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浦大道北33号;电话:020-37890836)提起行政诉讼。。。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印 章)。2025年6月23日。
0.00元
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27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1-04-26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