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山西华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0+裁判文书 10+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曲宏善注册资本:2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40500767148393T所属地区:山西省
企业地址:山西省晋城市城区白水西街737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0-31
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
山西省晋城市城区钟家庄街道西谢匠社区居民委员会
山西华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
2
2022-11-30
(2022)晋05民终1092号
山西华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2-11-15
(2022)晋05民终1092号
山西华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山西省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2-11-15
(2022)晋05民撤2号
第三人撤销之诉
山西华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赵**
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22-06-08
(2022)晋05民终583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张**
山西华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山西省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22-05-17
(2022)晋05民终430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陈**
山西华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7
2022-05-17
(2022)晋05民终429号
房屋买卖合同
程**,候**
山西华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8
2022-05-17
(2022)晋05民终432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郜**,李*
山西华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9
2022-05-17
(2022)晋05民终431号
房屋买卖合同
郭**,郭**
山西华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10
2022-04-14
(2022)晋0581民初637号
房屋买卖合同
王**
山西华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高平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2-10
2022-08-31
(2022)晋民申1973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邵**、山西华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3-02-10
2022-04-25
(2022)晋民申910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常**、常*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3-02-10
2022-09-06
(2022)晋民申1967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李**、宋**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2-11-01
2022-06-02
(2022)晋05民终455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刘**、王*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5
2022-10-21
2022-09-21
(2022)晋05民终1092号
承揽合同纠纷
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赵*承揽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6
2022-06-27
2022-05-25
(2022)晋05民终432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郜*、李*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7
2022-06-27
2022-05-25
(2022)晋05民终430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陈*、山西华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8
2022-06-27
2022-05-25
(2022)晋05民终429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程*、候*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9
2022-06-27
2022-05-25
(2022)晋05民终431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郭**、郭某2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10
2022-04-21
2022-04-12
(2022)晋0581民初625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李**、李**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晋城市监处罚﹝2025﹞106号
经调查,微信公众号“山西华洋地产”为山西华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并运营。涉案微信公众号推文广告是该公司自己运营编辑发布的,山西华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广告主。该公司上述微信公众号推文广告中的视频内容中含有五星红旗素材。涉案推文在执法人员对该公司现场核查之后,该公司已删除。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现场笔录1份,证明执法人员现场执法核查情况。2、询问笔录1份,证明该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广告的相关情况。3、该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授权委托书1份,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授权委托情况。4、微信公众号账号主体截图1份,证明“山西华洋地产”的认证主体是山西华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及涉案推文广告截图,证明该公司房地产广告宣传内容相关情况。5、其他证据材料,证明本案其他情况。
罚款20000元
20000.00元
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