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禾兴塑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何小宝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4226751668212C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一八四团轩辕路51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十师市监处罚﹝2026﹞16号
新疆禾兴塑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滴灌带,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1.没收内镶式滴灌带20卷﹝货值金额3458元整﹞;2.罚款人民币壹仟柒佰贰拾玖元整﹝货值金额3458*50%=1729元﹞
1729.00元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06
2
﹝十师﹞应急罚﹝2025﹞12-15号
2025年12月12日,第十师北屯市应急管理局抽查新疆禾兴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发现6条问题隐患并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十师﹞应急责改2025﹞12-15号,责令12月27日前整改,发现该单位存在以下问题隐患,1.生产车间、破碎车间均有电瓶车充电现象;2.部分配电箱内无开关标识、箱体、箱盖未接地及箱门未跨接,地面未铺设绝缘胶垫、进线孔洞未封堵、配电箱周围堆放可燃物、杂物、未配备绝缘手套;3.临时用电不规范、线路杂乱。4.现场仅使用干粉灭火器、一台小型移动柴油水泵、一处水井用于消防,周边无消防管网,厂区内未设置明显消防环形通道,消防能力严重不足;5.未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6.生产车间一安全出口堵塞;
罚款人民币3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30000.00元
第十师北屯市应急管理局
2026-01-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