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州县万芳百货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罗斯方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51423MA5LTQXUX2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龙州县金龙镇金龙街10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龙烟处告[2023]第17号
2023年6月21日12时50分,我局根据群众举报,在龙州县金龙镇金龙街103号罗斯方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在当事人经营场所里查获真龙(海韵)2条、真龙(海韵细支)0.7条,共贰个品种卷烟合计贰点柒条。该批卷烟的32位激光打码与该店不符,当事人已涉嫌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经局领导批准同意,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该批卷烟予以先行登记保存。
违法事实:经查,当事人罗斯方已在我局办理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许可证号为451406100290,企业(字号)名称: 龙州县万芳百货店,许可证核准的经营地址为龙州县金龙镇金龙街103号,许可证有效期为2023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当事人罗斯方的店员田龙平从其它渠道购进真龙(海韵)3条、真龙(海韵细支)1条共计卷烟4条,放在“龙州县万芳百货店”内用于销售给附近消费者。截止2023年6月21日,当事人已销售真龙(海韵)1条,购进价格450元/条,销售价格500元/条;真龙(海韵细支)0.3条,购进价格510条/条,销售价格600元/条。经对该批卷烟抽样送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进行鉴定,检测报告结论均为真品卷烟,检验报告编号:JYBG-JWJ45230601808。本案罗斯方在询问笔录中供述了购进卷烟购进价格、销售价格、销售数量及向我局提供的转账记录相关证据证明,我局予以采信,现场查获卷烟价值1257元,已销售卷烟价值603元,违法进货总额计算为1860元,已销售卷烟1.3条,违法所得603元。该批卷烟价格按《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涉案烟草制品价格管理规定的通知》(国烟计〔2021〕9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广西全区涉案烟草制品零售价格的通知(桂烟计〔2023〕12号) 规定、当事人供述及转账记录计算。
1、没收违法所得603元;
2、处以进货总额1860元7%的罚款130.2元(即1860元×7%=130.2元);
以上两项共计733.2元。
130.20元
龙州县烟草专卖局
2023-09-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