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绥阳县秦火焰冷冻食品经营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秦火焰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20323MABP74ML0M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遵义市绥阳县洋川街道学坝路蓝天康城风华苑C-10号门面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绥市监处罚[2024]86号
现查明,绥阳县秦火焰冷冻食品经营部销售的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狮子头)进购时间为2024年3月4日,进购价125元/件,1件有4袋狮子头,销售价45元/袋,上述食品的货值金额为900元。据经营者陈述该批次食品仅销售2袋给绥阳县杨美卤味店,剩余狮子头均与供货方进行退换处理,违法所得为90元,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的违法事实成立。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2.供货方相关资质复印件2张; 3.进货票据照片1张,退换货照片3张 4.现场检查图片1张; 5.《绥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笔录》1份; 6.案件来源登记表1份; 7.《询问调查笔录》1份; 第一组证据:第1项证据,证明本案违法主体合法; 第二组证据:第2-7项证据,证明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的违法事实; 以上证据和笔录均由当事人、被询问人、询问人、被调查人、调查人、检查人签名并加盖手印予以认可。
罚款0.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6000.00元
遵义市绥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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