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恒优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朱佰培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604MA29DJLA7U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丰惠镇工业区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6-17
(2025)浙0281民初809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宁波鼎晟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浙江恒优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余姚市人民法院
2
2025-01-08
(2024)浙0604民初888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恒优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广东齐慧电气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3
2022-06-15
(2022)浙0281民初3540号
买卖合同纠纷
余姚金隆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浙江恒优电气设备有限公司,绍兴市上虞区恒博电器厂
余姚市人民法院
4
2022-06-05
(2022)浙0281民初3540号
买卖合同纠纷
余姚金隆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浙江恒优电气设备有限公司,绍兴市上虞区恒博电器厂
余姚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11-18
2022-09-18
(2022)浙0281民初3540号
买卖合同纠纷
余姚金隆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绍兴市上虞区恒博电器厂等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36088.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虞卫职罚﹝2024﹞5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虞卫职罚〔2024〕5号 案件名称:浙江恒优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未根据职业健康检查情况采取相应措施案 被处罚人名称:浙江恒优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名称:朱某某 主要违法事实:浙江恒优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未根据职业健康检查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三项,已构成违法。 行政处罚的种类:1、警告;2、罚款人民币2000.00元。 行政处罚的依据:《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五)项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绍兴市上虞区财政局非税收入结算分户,缴款帐号:2010*********8000002,开户银行:上虞农商银行营业部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绍兴市上虞区卫生健康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4年09月19日
对浙江恒优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予以如下处罚:警告;罚款金额:2000元;
2000.00元
绍兴市上虞区卫生健康局
2024-09-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