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盐都区秦南镇乐德购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程军涛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20903MA1T9MPW5F | 所属地区:江苏省 |
| 企业地址:盐城市盐都区秦南镇光明中路1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03-22
(2021)苏0903民初983号
劳动争议、人事争议
柏*
盐城市盐都区秦南镇乐德购超市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都市监处罚〔2024〕00142号
2024年1月29日,当事人以140元/箱(每箱7.5kg)的价格从盐城市亭湖区城南宏丰南北货商行购进1箱金丝蜜枣(蜜饯),放于超市内以19元/kg的价格对外销售。购进时,查验并留存了供货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查验了供货者的许可证,无法提供供货单据。
2024年3月22日,我局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委托山东润达测试技术有限公司对当事人销售的上述金丝蜜枣(蜜饯)进行了抽样,样品由抽样人员以售价购买。2024年4月20日,我局收到该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编号:RDS3240317390037),上述金丝蜜枣(蜜饯)经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实测值为0.397g/kg,标准指标为≤0.35g/kg。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被判定为不合格。
2024年4月23日,我局依法向当事人直接送达上述《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检查时未发现涉案金丝蜜枣(蜜饯)。据当事人陈述,上述金丝蜜枣(蜜饯)除抽样外均已售出。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复检。
本案中,当事人经营不合格的金丝蜜枣(蜜饯)的货值金额,以抽样基数计算为50.73元,违法所得50.73元。
罚款金额2,000元;没收违法所得50元;行政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2000.00元
盐城市盐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