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谊县艾菊荣内科诊所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艾菊荣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522MACQCT2Y87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友谊县友谊镇友谊路东侧华兴综合楼东侧商服117-1号商服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友谊市监处罚[2024]12号
经我局调查,因友谊县艾菊荣内科诊所未执行药品购进验收制度,友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1月5日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限期改正。2024年1月16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当事人能提供药品购进验收记录本,但是记录为空表。通过对该药店委托代理人徐俊峰的询问调查和收集的相关证据,证实当事人涉嫌未执行药品购进验收制度经责令限期改正后,逾期不改正的违法事实。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2024年1月5日现场笔录一份,证明我局2024年1月5日现场检查时现场发现当事人未执行药品购进验收制度的事实;
2、2024年1月16日现场笔录一份,证明我局于2024年1月16日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仍然存在涉嫌未执行药品购进验收制度行为的事实;
3、询问调查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涉嫌未执行药品购进验收制度的违法事实;
4、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证明当事人未执行药品购进验收制度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的情况;
5、现场照片4张,证明当事人涉嫌未执行药品购进验收制度的事实、药品信息及购进渠道。
6、《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主体经营资格;
7、《诊所备案凭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进行医疗行为的资格;
8、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负责人的身份;
9、授权委托书1份,证明被委托人在本案调查、签字、提供证据的合法性;
10、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受委托人的身份。
罚款0.5万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5000.00元
友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2-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