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中路铺镇锦辉鲜果零食仓储中心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易铁山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30321MA4RM2BC23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湘潭县中路铺镇凤形村湘中路107国道旁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潭县市监处罚﹝2024﹞22号
现查明:2023年3月14日,本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内容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核查,核查时未发现所举报的超过保质期批次的食品。2024年1月18日,经当事人观看举报人提供视频确认2023年2月22日销售2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给举报人。品名:辣可曦曦网红辣块;净含量:125克;生产日期:2022年10月21日;保质期:120天;生产单位:平江县辣可曦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浯口镇浯口村十一组。另查明:当事人以3.5元/包从湖南欢喜供应链有限公司购进,以3.8元/包的价格对外销售;该食品自2023年2月17日已经超过保质期,超过保质期后当事人销售2包上述食品给举报人,当事人经营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计货值金额7.6元,获违法所得 0.6元。因当事人未能提供销售台账及上述超过保质期食品批次的进货票据,致使其他违法所得无法计算。2024年1月18日,当事人向本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 0.6元;
2.处罚款 5000 元。
5000.00元
湘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2-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