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县迅和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巧梅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71722571681735D | 所属地区:山东省 |
| 企业地址:山东省菏泽市单县单城镇西外环中段路东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7-25
(2024)鲁1722民初487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卢**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市中心支公司,刘**,单县迅和运输有限公司
单县人民法院
2
2024-07-17
(2024)鲁1722民初509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何**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中心支公司,单县迅和运输有限公司,杨**
单县人民法院
3
2022-09-01
(2022)鲁1722民初365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黄**
单县迅和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市分公司,马*
单县人民法院
4
2021-05-26
(2021)苏0321民初3298号
申请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
单县迅和运输有限公司
王**
丰县人民法院
5
2020-12-15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曲阜天佑运输有限公司
单县迅和运输有限公司,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中心支公司,白**,菏泽途安运输有限公司
宁阳县人民法院
6
2020-12-02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刘**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县支公司,刘**,单县迅和运输有限公司,孙**
山东省嘉祥县人民法院
7
2020-12-02
(2020)鲁0829民初571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刘**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单县支公司,刘**,单县迅和运输有限公司,孙**
山东省济宁市嘉祥县人民法院
8
2020-06-29
(2019)苏0321民初950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刘**,王**
吴**,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市分公司,单县迅和运输有限公司
丰县人民法院
9
2020-06-17
(2019)苏0321民初950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刘**,王**
单县迅和运输有限公司,吴**,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市分公司
丰县人民法院
10
2019-06-12
(2019)苏0321民初78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
刘**,单**,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菏泽市分公司
丰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6-29
2021-05-26
(2021)苏0321民初3298号
侵权责任纠纷
单县迅和运输有限公司与王**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1-04-13
2020-12-20
(2020)鲁0921民初447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曲阜天佑运输有限公司与白**、单县迅和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2500.00元
民事案件
3
2020-12-20
2020-07-16
(2019)苏0321民初950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王**等与吴**、单县迅和运输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88948.70元
民事案件
4
2020-04-30
2019-07-31
(2019)苏0321民初783号
张*与刘**、单县迅和运输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6722.00元
民事案件
5
2019-12-19
2019-03-29
(2019)鲁0828财保4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刘**、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19-12-11
2019-10-23
(2019)苏03民终685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市分公司与张武、刘庆忠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370405202500286
2025年08月21日16时15分,台儿庄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台儿庄区G206国道侯塘村路段对陈敦亮驾驶的鲁RN7568(黄色)重型半挂牵引车、鲁R3M60挂(黄色)重型自卸半挂车进行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吕永猛15040417010、张伟15040417027向陈敦亮出示了《行政执法证》,陈敦亮向执法人员提供了《道路运输证》、《行驶证》、《从业资格证》,检查中发现:该车是6轴车辆,装载货物为玉米,该车装载货物较多,超出货箱栏板,该车货箱栏板有明显加高,依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16)的规定,该车货箱栏板高度1500mm,执法人员使用检测设备(米尺)进行测量该车货箱栏板实际高度1900mm,货箱栏板两侧用帆布材料通过钢丝绳固定方管方式加高,加高400mm,与车辆车箱原始尺寸不符。驾驶员现场观看了勘验过程,对勘验结果无异议。执法人员对整个执法现场情况进行了拍照和视频取证。主要证据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等。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经调查认定单县迅和运输有限公司车辆存在“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的行为。
对其进行罚款
5000.00元
枣庄市台儿庄区交通运输局
2025-08-22
2
371722202500188
2025年05月30日 16时40分,在办理单县迅和运输有限公司《道路运输证》年审时发现:重型半挂牵引车鲁RM7583,年审有效期止2024年3月31日,超出年审有效期;单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于彪15160417089、黄献闯15160417373向胡研胜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执法人员进一步进行调查取证。
2025年05月30日 16时40分,在办理单县迅和运输有限公司《道路运输证》年审时发现:重型半挂牵引车鲁RM7583,年审有效期止2024年3月31日,超出年审有效期;单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于彪15160417089、黄献闯15160417373向胡研胜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执法人员进一步进行调查取证。
3000.00元
单县交通运输局
2025-06-03
3
371722202500083
2025年03月20日 13时00分,单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单县世纪之光东500米处路南对单县迅和运输有限公司驾驶员孙国东驾驶的鲁RP2655(黄色)、鲁JAR58挂(黄色)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张勇、肖萍向孙国东出示了《行政执法证》,主车属单县迅和运输有限公司,挂车属新泰市德鑫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经检查该车现运输木片,执法人员发现该车辆运输货物明显高出正常通行车辆,涉嫌违法超限运输。并对其驾驶的车辆引导至单县超限检测站进一步测量检测。执法人员与驾驶员实际测量尺寸为7005mm×2550mm×4300mm,经查看鲁RP2655(黄色)车营运证核定尺寸为7005mm×2550mm×3635mm。车货实际总高度为4300mm,超过国家限定高度300mm,执法人员对执法检查时的现场情况进行了记录,驾驶员对实际测量结果无异议。 证据:现场笔录、执法视频、现场照片。
2025年03月20日 13时00分,单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单县世纪之光东500米处路南对单县迅和运输有限公司驾驶员孙国东驾驶的鲁RP2655(黄色)、鲁JAR58挂(黄色)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张勇、肖萍向孙国东出示了《行政执法证》,主车属单县迅和运输有限公司,挂车属新泰市德鑫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经检查该车现运输木片,执法人员发现该车辆运输货物明显高出正常通行车辆,涉嫌违法超限运输。并对其驾驶的车辆引导至单县超限检测站进一步测量检测。执法人员与驾驶员实际测量尺寸为7005mm×2550mm×4300mm,经查看鲁RP2655(黄色)车营运证核定尺寸为7005mm×2550mm×3635mm。车货实际总高度为4300mm,超过国家限定高度300mm,执法人员对执法检查时的现场情况进行了记录,驾驶员对实际测量结果无异议。 证据:现场笔录、执法视频、现场照片。
500.00元
单县交通运输局
2025-03-20
4
J371722202500074
2025年02月13日 20时05分,单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单县北外环与105国道交叉口对单县迅和运输有限公司驾驶员祝志峰驾驶的鲁RP2655(黄色)、鲁JAR58挂(黄色)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杜建伟****、李大鹏****向祝志峰出示了《行政执法证》,经检查:该车现运输木渣,国家限定车货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得超过4000mm,现场测量车货总高度为4500mm,超过国家限定标准500mm。驾驶员对此无异议,证据有:现场照片、现场视频、现场笔录。
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单县交通运输局
2025-02-13
5
371328202401973
单县迅和运输有限公司涉嫌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案
罚款壹万伍仟伍佰元整
15500.00元
山东省蒙阴县交通运输局
2025-02-13
6
J371722202400781
2024年08月04日 22时50分,单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单县老105收费站对单县迅和运输有限公司驾驶员杨玉宝驾驶的鲁RP2655(黄色)、鲁JAR58挂(黄色)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刘国栋****、赵阳****向杨玉宝出示了《行政执法证》, 经检查,该车驾驶车号是鲁RP2655(黄色)、鲁JAR58挂主车属单县迅和运输有限公司,挂车属新泰市德鑫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该车运输树皮,国家规定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得超过4米,实际执法人员与驾驶员共同测量车货总高度为4.30米超过国家限定标准,驾驶员对测量结果无异议,执法人员将该车引导至单县超限检测站停车场进一步进行测量。
罚款伍佰元整
500.00元
单县交通运输局
2024-08-07
7
J371722202400445
2024年04月21日 18时16分,单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单县东外环单丰路口对单县迅和运输有限公司驾驶员王胜海驾驶的鲁RR1925(黄色)、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张勇****、郭立魁****向王胜海出示了《行政执法证》, 经检查发现:该车国家限定车货高度为4000mm,实际车货高度为4520mm,超过国家限定标准520mm,执法人员现场进行测量并录像取证,当事人对检测结果无异议。证据:勘验照片,影像资料。
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单县交通运输局
2024-04-21
8
J371722202400429
2024年04月02日 15时20分,单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单县单城镇西外环中段路东对单县迅和运输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例行检查,执法人员黄献闯、赵宗乾向王巧梅出示了《行政执法证》。 经检查发现:该公司车辆动态监控制度落实存在隐患,执法人员进一步进行调查取证。
罚款叁仟元整
3000.00元
单县交通运输局
2024-04-02
9
新兵八师交执﹝2023﹞1999号
单县迅和运输有限公司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案
2023年09月06日12时20分,八师石河子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邵小龙、张亭利在石河子玛河检查站检查时,当事人朱津明驾驶新疆志坤物流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新AF5755及单县迅和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鲁R426A挂号(道路运输证号:650110659696、371722301476 )营运车辆承运煤从奇台至乌苏,途径执法地点,执法人员邵小龙、张亭利向当事人朱津明出示了交通行政执法证件(执法证号:32000817037,32000817032),并请当事人出示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现场检查发现, 单县迅和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鲁R426A挂号车实际货厢栏板与道路运输证上的车辆照片不符,现场勘验该车货厢栏板被加高0.9米。经过调查发现单县迅和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鲁R426A挂号车没有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除货厢栏板长期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已经造成了一定的危害后果,属于一般情节。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笔录及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执法人员告知当事人对处罚意见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当事人自愿放弃了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执法人员已向当事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并进行普法教育。
5000.00元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交通运输局
2023-09-07
10
370402202300156
2023年06月14日 11时20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市中区北环路口对王勇驾驶的鲁H86G90(黄色)鲁R4M78挂(黄色)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王晓东、马兆伟向王勇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进行了勘验测量,检查中发现:该车拉载货物为焦炭,该车挂车鲁R4M78挂(黄色)原车辆栏板高度(从地面算起)为3100mm,经执法人员现场测量,此车挂车鲁R4M78挂(黄色)在原有车辆栏板高度上拼接(焊接)了高度为400mm,材质为金属、帆布(混合)的栏板,驾驶员观看了现场勘验情况,并对执法人员所做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执法人员对执法检查时的现场情况进行了拍照录像。
罚款伍仟元整
5000.00元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2023-06-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